市检查组赴雨城区检查“天保”条例落实情况
市检查组赴雨城区检查“天保”条例落实情况
市检查组赴雨城区检查“天保”条例落实情况
市检查组赴雨城区检查“天保”条例落实情况
市检查组赴雨城区检查“天保”条例落实情况
市检查组赴雨城区检查“天保”条例落实情况
市检查组赴雨城区检查“天保”条例落实情况
市检查组赴雨城区检查“天保”条例落实情况
北纬网讯 (记者 夏天)14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朱玉贵率检查组一行赴雨城区,就《四川省天然林保护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市林业局相关负责人,雨城区相关领导和相关部门陪同检查。
检查组一行先后来到雨城区国有林场——羊子岭工区和望鱼乡海子山重楼种植基地,对该区天然林保护情况进行实地检查,并就林业产业发展、林农增收致富等进行讨论。检查组对当地积极推进管护工作及发展林下产业并取得实际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
在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检查组进一步听取了雨城区关于天然林资源保护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对该区“天保”工作取得成绩表示肯定,并指出,雨城区要继续加大监督执法力度,认真做好天保工程建设、森工建设与管理工作,积极探索天然林保护与林区产业协调发展的道路,实现生态与经济协调发展。
据了解,雨城区于1998年启动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市林业局的指导和支持下,通过十六年的实施,截至2014年,全区常年管护国有林14.89万亩,补偿集体公益林8.23亩,累计完成公益林建设人工造林8.05亩、封山育林23.2亩。通过全区天然林22.0万亩保护和公益林建设,有林地从1997年的43.95万亩增长到2014年96.0万亩,森林蓄积量从231万立方米增加到486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从42%增加到62.4%,工程建设成效显著。
接下来,雨城区将认真按照《四川省天然林保护条例》规定,在天然林保护工程二期实施期间,禁止天然林商品性采伐,继续管护国有森林,做好集体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落实国有职工分流安置和社会保障,按照国家有关林场改革部署,积极推进国有林场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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