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16-11-24 15:01:41
石棉县法院执行干警依法查扣执行案件标的物挖掘机
雅安日报/北纬网讯 17日晚11点40分,一台挖掘机在石棉县法院干警的护送下,顺利抵达安全地域,并成功交付至申请人手上。这起强制执行案件得到圆满执结。
据了解,被执行人潘某与申请人某融资租赁公司签订《融资租赁合同》并办理了公证文书,潘某向该公司融资租赁一台挖掘机,约定租赁期内潘某若未按时足额支付租金,该公司可解除合同,要求归还物件。后潘某未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该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然而,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标的物一直下落不明。11月17日,申请人向法院提供执行标的物位置线索,执行干警立即驱车前往目的地,最终在康定发现了执行标的物。
执行标的物处于海拔超过2000米且通讯工具无法接收信号的地方,执行干警处于饥寒交迫、孤立无援的境地,当执行干警表明要将执行标的物扣离时,遭到多名声称是潘某债权人的阻拦。面对这样的情况,执行干警不断向大家阐法释理,并告诫大家阻碍执行公务应承担的责任后,执行干警将执行标的物带离现场。在执行干警行至石棉县草科乡境内时,又被沙某等40余人拦截,沙某称潘某欠其20余万元,并不听执行干警劝告,强行挡在车前不让法院将执行标的物带走。
面对这样的情况,执行干警当即决定对沙某采取强制控制措施,对现场其余群众进行训诫,迅速将沙某和执行标的物带离现场。在行至县城途中,一直有车辆尾随执行干警,为保证执行标的物安全交付给申请人顺利执结案件,法院立即启动紧急预案,决定将沙某带至法院予以训诫,而执行标的物则转移至安全地域再交付给申请人。同时,法院干警全部在岗待命,公安部门也派出20余名特警协助法院维护秩序。在法院,沙某在被训诫后主动承认错误,写下保证书保证不会再阻碍法院执行工作,该案得以圆满执结。
此次执行行动是石棉县法院在“开展集中打击‘拒执’和惩戒失信被执行人专项活动”中取得的第一个“战果”,体现了石棉县法院对所有意图逃避履行义务“老赖”宣战决心,切实有效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全力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
王甜甜 记者 周昆
责任编辑:王茜
日期: 2016-11-24 15:01:41
编辑:王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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