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4-04-03 09:45:25 雅安日报
本报讯 “这堂法治宣传课令人受益匪浅,今后要勇敢地向校园欺凌说‘不’。”聆听法治讲座后,同学们表示,既不做欺凌者,也不做校园欺凌的受害者、旁观者,在以后的学习生活中,要好好学习法律知识,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好学生。
法治宣传进校园
4月1日,宝兴县法院与宝兴县妇联、宝兴县教育局一同走进宝兴县实验小学,开展“共建和谐校园 防范霸凌行为”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以此进一步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全面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营造文明、安全、和谐的校园环境。
活动中,法院干警从“什么是校园欺凌”“校园欺凌的危害”“校园欺凌相关人员可能承担的责任”“怎样预防和应对校园欺凌”四个方面向师生进行法治宣讲。
同时,结合贴近学生生活实际的典型案例,通过视频播放、以案说法、互动提问等方式,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对刑法、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深入浅出解读,让学生更深刻了解法律知识,引导学生既要遵纪守法,又要学会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增强自我安全防范能力。
法治讲座激发了学生的学法热情,大家积极参与互动,踊跃发言。授课现场气氛活跃、反响强烈,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教育效果。
下一步,宝兴县法院将常态化开展校园及家庭法治教育活动,积极延伸司法职能,凝聚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强大合力,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护航。
苟伟淋
本报记者 李晓明
审稿:程普 白雨锶
责任编辑:郭涵
来源:雅安日报 日期: 2024-04-03 09:45:25
编辑:郭涵
北纬网 版权所有 本网常年法律顾问:四川雅州律师事务所袁红伟(18980172300)律师
本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邮箱:yarbs#beiww.com(请将#替换为@) 举报电话:0835-2350262 17781610663 公众投诉举报处理制度 跟帖评论自律管理承诺书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51120170012号 蜀ICP备14021017号-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20080121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川字第0010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