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16-05-30 11:45:01
5月19日,天全县仁义中学开展“模拟法庭进校园”活动的模拟法庭现场 雅安日报/北纬网实习记者 杨亦萱 摄
19日下午2点50分,天全县仁义中学的操场上,身着法袍的七年级学生韩天月拿着一份资料在认真地诵读。当天,模拟法庭走进仁义中学,她是这次模拟法庭的审判长。
为提高中小学生法律意识和自律意识,加强法制教育,天全县法院、天全县关工委从2015年5月开始,在全县中小学开展了模拟法庭进校园等各种特色普法教育活动,仁义中学是模拟法庭进校园的最后一站。自此,全县直接或间接参加该活动的学生达到7000多人。
现场:
模拟法庭“有板有眼”
下午3点整,韩天月走进“法庭”,坐在审判长位置上。她的背后, LED显示屏上写着“天全县仁义中学刑事模拟法庭”,投影仪上是人民法院的法徽。
“现在宣布开庭,传被告人到庭。”随着“审判长”韩天月敲响法槌,仁义中学模拟法庭正式开庭。
模拟法庭分别设置“审判长”、“审判员”、“书记员”、“公诉人”、“辩护人”、“原告”、“被告”、“证人”,均由学生担任。
今天要审理的犯罪嫌疑人和在座的学生年纪相仿,最大的16岁,最小的14岁。2014年6月,犯罪嫌疑人王某在某KTV唱歌时,与相邻包间女青年发生冲突,并造成对方受伤,经司法鉴定为轻伤。王某后来又指使其他人殴打、抢劫某高中男生,现在就他们的行为进行审理。
“审判长”声音略显稚嫩,但沉着镇定,“控辩双方”举证、质证、激烈辩论,“被告人”真诚悔罪……从庭前准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到被告人最后陈述、合议庭评议,最后进行了当庭宣判。
“被告人王某犯寻衅滋事罪从轻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犯抢劫罪从轻判处有期徒刑三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随着“审判长”宣布判决结果,16名同学完整地模拟了刑事案件审理的全过程。
当天,该校上百名老师和学生现场观摩了整个庭审过程,庭审录影将向全校师生播放。
法官:
刑事责任年龄划分有学问
“为什么都是未成年人,有的犯罪嫌疑人负了刑事责任,而有的参与了却没有负刑事责任?这个问题,也许同学和老师们会很疑惑。”天全县人民法院关工委常务副主任、退休法官罗小勇在模拟法庭案件审理完毕后进行点评时提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7条规定,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罗小勇一一为在场的老师和同学解读了有关刑事责任年龄划分的法律原则,并肯定了审判结果。
学生:
希望了解更多法律知识
现场观摩了庭审全过程的该校七年级学生杨思蓉说:“以前觉得法律离我们很远,通过模拟法庭认识到,法律其实离我们很近。我想了解更多的法律知识,保护自己,更帮助他人。”
仁义中学副校长杨孝东对模拟法庭进校园表示欢迎:“很多青少年的违法犯罪行为都是由小事演变而来的,学生们年龄都在10多岁上下,有时容易冲动鲁莽,通过模拟法庭,可以让同学们直观地体会到法律的“红线”是坚决不能触碰的。大家可以通过活动,知法、懂法、守法,当自己的权益被侵害时,知道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天全县关工委副主任、法制团团长黄世德希望同学们增强学法的责任感,树立法治观念,做学法、懂法、用法、守法的好公民。他介绍,模拟法庭的所有剧本都是出自真实案列,根据天全青少年犯罪特点而改编。除了在中学已经开展的模拟法庭普法活动外,针对小学生特点,天全县接下来会在全县小学开展讲法规故事活动,以后还会陆续组织学生参加参观监狱等普法活动,切实增强全县中小学生的法律意识。
雅安日报/北纬网实习记者 杨亦萱
责任编辑:夏天
日期: 2016-05-30 11:45:01
编辑:夏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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