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1-04-20 15:23:48 来源:北纬网
本网讯 为了两个儿子的健康成长,她一直忍受丈夫的家暴,坚持着“痛苦”的婚姻,如今儿子已经长大成人,她想离婚却被丈夫拒绝……日前,记者从市司法局获悉,在四天时间内,芦山县法律援助中心成功帮助一名妇女申请法律援助并到法院立案打离婚官司,助妇女早日摆脱过去,迎接新生活。
“求求你们帮帮我,我实在跟他过不下去了……”3月24日,一名身材矮小,走路有些异样的妇女来到芦山县法律援助中心哭诉,自己长期遭受家庭暴力,希望通过起诉与丈夫解除婚姻关系,芦山县法律援助中心主任万虹热情地接待了这位妇女。
工作中的万虹
经了解,原告代某某与丈夫于1990年认识并自由恋爱,1992年5月和1995年11月共先后生育了两个儿子,现两个儿子均已成年。2008年3月27日,双方在芦山县民政局补办了结婚登记。
双方虽共同生活十几年,却未建立起互敬互爱的夫妻感情,夫妻之间经常为家庭琐事吵闹,丈夫长期对自己的妻子实施家庭暴力,还曾用菜刀砍断代某某的左腿韧带,甚至将其殴打骨折。代某某在长期被施暴的情况下绝望至极,多次服用农药自杀未果。“为了两个儿子的健康成长和家庭的完整,多年来一再隐忍,现两个儿子均已成年独立生活,自己不愿再继续这段痛苦的婚姻,但丈夫却无论如何也不同意协议离婚。”代某某表示。
为群众提供“贴身、贴心、周到、周全、有温度”的法律服务,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与幸福感是司法行政机关的初心和使命。
万虹一边劝慰哭诉的代某某,一边迅速受理了代某某的援助申请,并指派了业务精通的律师为其代理该离婚纠纷案件,承办律师会见了受援人,了解了详细情况,并到派出所调查了遭受家暴的报警记录,到法院办理了立案手续,目前等待法院排期开庭审理。
从受理登记代某某的法律援助申请到法院办理立案手续仅用了4天,“早一天立案,就早一天让这位妇女摆脱痛苦,去开始新的生活”万虹说道,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的承诺,芦山县司法局紧紧牢扣“法律援助惠民”的主题,严格落实开设重点人群法律援助绿色通道,精简审批环节,做到“应援尽援”,用实际行动诠释为人民服务的“初心”。
芦山司法 记者 李晓明
审稿:程普 白雨锶
责任编辑:夏天
来源:北纬网 日期: 2021-04-20 15:23:48
编辑:夏天
北纬网 版权所有 本网常年法律顾问:四川雅州律师事务所郭凤林律师
本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邮箱:yarbs#beiww.com(请将#替换为@) 举报电话:0835-2350262 17781610663 公众投诉举报处理制度 跟帖评论自律管理承诺书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51120170012号 蜀ICP备14021017号-1 蜀ICP备09001651号-7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20080121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川字第0010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