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16-12-13 09:33:16
生活中不少妈妈都会遇到同一个尴尬:在公共场所,宝宝饿了该咋办?
28岁的吴女士是雅安媳妇,老家在山东,宝宝刚出生几个月。春节将至,吴女士准备和丈夫一起回山东老家过节,但很担心:带着孩子回老家春节,宝宝在车站在路上要吃奶、换尿布咋办?
对这些问题,妈妈们可以不用担心了——因为,母婴设施“国家行动”已开始。
12月8日,记者从市卫计委获悉,国家卫生计生委、交通运输部、国家旅游局、全国妇联等十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母婴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公共场所配置母婴设施排出了“时间表”。
主要机场、车站将配母婴设施
据了解,在我国一些省市的机场、车站等重要交通枢纽已经有了配置完善的母婴设施,帮助妈妈在等待之余有地方照顾宝宝,不过尚没有全国性普及。
《意见》明确,力争到2016年年底,全国省会城市机场、主要火车站(高铁站)均按要求配置母婴设施;其他地区公共场所应配置母婴设施的,配置率不低于50%。到2018年底,应配置母婴设施的公共场所,配置率达到80%以上。到2020年底,所有应配置母婴设施的公共场所和用人单位基本建成标准化的母婴设施。
火车车厢也要提供母婴服务
《意见》中还明确,经常有母婴逗留且建筑面积超过1万平方米或日客流量超过1万人的交通枢纽、商业中心、医院、旅游景区及游览娱乐等公共场所,应当建立使用面积一般不少于10平方米的独立母婴室,并配备基本设施。
《意见》明确,火车等移动空间,应按要求配置母婴设施或提供便利服务。《意见》规定,要统一母婴设施标识,设置醒目的导向标志。鼓励各地因地制宜设置母婴候乘厅(区)、母婴专座等。在乘车、登机和检票口针对孕期、哺乳期妇女,以及携带婴幼儿的乘客,提供绿色服务通道或便利服务。
母婴设施“标配”齐全
《意见》还明确了公共场所母婴设施的“标配”。这些配置能保障母亲和孩子的安全,尽可能让妈妈们在最舒适的环境下照顾好宝宝,还能保障妈妈们的隐私安全。
根据《意见》,在母婴设施配置标准上,基本配置包括:面积一般不低于10平方米;防滑地面;带安全扣的婴儿尿布台;提供热水和洗手液的洗手台;婴儿床;便于哺乳休息的座椅;便于放置哺乳有关用品的桌子;电源插座;垃圾桶;保护哺乳私密性的可上锁的门、帘子遮挡设备等。
确保“国家行动”顺利实施
这项“国家行动”如何保障实施?
《意见》明确,要按照“谁管理,谁建设”的原则,明确建设管理职责。
《意见》指出,以孕期、哺乳期妇女和婴幼儿需求为导向,注重发挥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和相关单位积极性,加快推进母婴设施建设。推动制修订相关法规规章,制定母婴设施设计标准和规范,依法配置母婴设施。要综合考虑公共场所面积、人流量、母婴逗留情况和用人单位孕期、哺乳期女职工人数等因素,建设和完善母婴设施。在地方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相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协调推进母婴设施建设。
记者感言:
相信很多年轻母亲都有这样的亲身体验:带着宝宝去商场、公园、车站等公共场所,四处寻找母婴室以解决宝宝相应需求,可事与愿违。一般的公共场所不提供母婴室,即使设有母婴室但条件令人堪忧。
所以带宝宝出门前,妈妈们往往要做好充足准备,背上像百宝箱一样的大个妈咪包,里面除了宝宝的必需品,往往还要备上一块哺乳巾,在公众场所给宝宝喂奶时使用等。去成人卫生间给宝宝换尿布,让不少女性有被窥视、侮辱的感觉。
凡益之道,与时偕行。
为母婴在公共场所构建私密空间,这不仅满足了母婴的心理需求,更体现了我国政治理念向民生倾斜,是国家和社会的进步。希望随着这一新政的实施,妈妈们不会再为这些“难言之隐”发愁!
雅安日报-北纬网记者 高菲菲 采写整理
责任编辑:伍悦
日期: 2016-12-13 09:33:16
编辑:伍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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