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争执

关梅腿上的伤

关梅的丈夫将她强行带回家

关梅的家人抢记者的摄像机
名山县车岭镇某村27岁的关梅(化名)10年来不停地做着同一件事:想法从家里逃出来。10年来,自由被剥夺,父母之命带来的痛苦婚姻,让她饱尝人间酸楚。关梅为什么要逃出来?爱情、家庭对于她来说算什么?这其中究竟有什么隐情?难道如今的法制社会连一个人的自由都给不了?
苦难人生从荒唐婚姻开始
12年前,年仅15岁的关梅还在读初中二年级,此时有位男子托她的母亲介绍女朋友,而母亲却将自己的女儿介绍给了这个男子。过年的时候,男方到家里拜年,相貌堂堂、一表人才是他给关梅的第一印象。“当时只知道读书,根本没有想到要结婚的事。”关梅一脸无辜地说。谁知第二年,在母亲的安排下,关梅和男子住到了一起,17岁时关梅为他生下一个女儿。直到2004年,由于女儿读书需要户口,关梅和丈夫才到名山县民政局办理了结婚证。对于17岁怀孕的情形,关梅回忆说:“怀孕都不知道是怎么回事,慢慢地感觉很疲倦,六、七个月的时候还要出去做农活,由于不懂事,自己还要装得和正常人一样。”关梅和丈夫的关系也不和,时常争吵打架闹离婚,而一提到离婚,母亲便和丈夫一起对她软硬兼施,坚决不同意。
关梅20岁的时候,为了躲避丈夫和母亲令她窒息的感觉,她决定和同村的人一起出去打工。但是家人不允许,每次她偷偷跑出去,都会很快被家人找回来,一顿毒打后严加看管起来。后来关梅以死相逼,要么让她出去打工,要么离婚。母亲和丈夫答复她:你不要死,离婚也行,要拿10万块钱出来才行。10万块钱对她来说几乎是一个天文数字,关梅到雅安开始打工,而丈夫和母亲并没有停止对她的约束,无数次将正在上班的她强行带回家。
在外打工的日子是高兴也是难过的,高兴的是有自由了,难过的是看见别人开开心心、恩恩爱爱过日子,而她自己却只能在夜深人静的时候,抱着枕头哭泣。她想不通为什么自己的母亲会偏心于女婿,偏心于一个外人?她下定决心一定要离婚,结束这段痛苦的婚姻,否则自己这辈子就彻底完了。
今年8月20日晚11时左右,关梅和朋友在雨城区青衣江公园小坐。突然街对面有几个人拿着“家伙”朝她冲了过来,仔细一看,原来又是抓她回家的家人。她心一横,“跳河死了算了,真的被他们逼得没办法了。”于是她朝河边跑去,谁知刚跑几步便被人按倒在地,接着边拖边打带到百步街口。“我被打得不能走路,裤子被血浸透了。”随后赶到的110巡警将他们一起带到了雨城区公安分局东城派出所。
父母为什么联合女婿对自己的女儿下此重手?在派出所里,关梅的母亲叫嚣:“这是我家的事,打死都不关你们的事!”派出所民警对她进行了教育。做完笔录的关家人走出派出所已经是21日凌晨2点,派出所民警为关梅叫了一辆出租车,出租车刚到门口时便被关梅的家人拦下,“顺便”就把关梅带回了名山车岭镇的家里。关梅像以前被找回来时一样,被家人软禁起来。
两地媒体伸出援助之手
在外面打工的关梅已经知道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权利。她找过镇政府领导,镇政府多次出面调解未果,她又到名山县妇联,县妇联工作人员先后3次帮助调解,向其家人讲解妇女的合法权益。并提出建议,若能和好尽量和好,对双方、家庭、子女都有利,若不能和好,通过法院解决。最后关梅又来到名山县法院,因为关梅没有基本的证据,法院不予受理。然而当她刚走出法院大门,又被家人强行带走软禁起来,最后一次从家里逃出来被家人找到,正是今年8月20日这次。
这已经不是关梅第一次被强行带回家,10年里她无数次逃出去,又无数次被找回来。今年8月21日被带回家的关梅由于伤势较重,家人怕送到医院后她吵闹,便请了医生到家里来给她治疗。在家里被软禁起来的关梅不吃不喝,甚至想到自杀,割腕、上吊……但是家里人时时刻刻都看着她,想自杀也不是件容易的事。
一周后,关梅的一位朋友打电话给她,告诉她联系到了报社的记者。随后,报社记者数次和关梅电话联系,都被她的家人强行制止了,她决定先把身上的伤养好,逃出去找媒体寻求帮助。
9月18日,是车岭镇赶场的日子,这天也是一个大晴天,村民们忙着将家里的粮食拿出来晾晒。上午10点过,关梅见家里只有母亲一人,便偷偷下楼朝车岭镇场跑去。母亲看见后立刻跟了出来,但是关梅一路小跑把母亲甩掉了。到了场镇后她不敢在街头路面,躲进附近等天黑了下来,她看见赶场的人纷纷离去,便拦住一辆车来到雅安。正准备第二天前往名山县车岭镇采访此事的《雅安日报》、《新城事周刊》和成都电视台综合频道记者,在18日晚上10时左右接到关梅来电,她说自己已经逃出来了。
9月19日上午11时,两地媒体记者在雅安采访了关梅。她指着膝盖上几块紫黑色疤痕和割腕留下的一条刀疤说:“如果不是打通媒体的电话,看到希望,可能我早已不在人世了。”记者们原定19日去解救她,但是在记者救她之前,她却顺利地偷跑了出来,不知道这是一个巧合,还是她的家人根本就没有关梅说的那么坏。为了了解真相,也为了能彻底将关梅从“黑暗”中解救出来,记者决定和相关单位联系,陪她再次回到家里协调。
粗暴家人让她有家难回
9月19日下午3时,记者一行陪同她来到名山县委,县委政府当即引起高度重视,立刻与当地镇政府联系。下午5时,名山县车岭镇一位副镇长、镇妇联主席、镇安全文明办公室和镇派出所一共4位同志和记者一行人再次前往关梅家里。“别人回家都是高高兴兴,我却是有家不敢回,你们不要把我丢在那里,他们说什么你们都不要相信,如果你们不能把我带出来,我真的没有什么想头了,没有谁可以相信了。”关梅红着眼睛说。
如果真如关梅所言,家人看见她会将她扣留起来,这回不就是自投罗网吗?镇上的工作人员有能力保护她的安全吗?她的家人会在镇政府和舆论压力面前妥协吗?记者的采访会遭到他们攻击吗?关梅与丈夫长达10年的马拉松式分手是因为父母之命引起的起祸根还是另有隐情?这一切都将在关梅与家人面对面之时一一解开。
下午6时,从镇政府到关梅家的路上,三三两两的学生走在回家的路上。车行至村口时,一个穿红色T恤的男子蹲在一辆摩托车前,关梅说那个人就是她丈夫,镇政府工作人员叫上了该男子一同回家。
去关梅家的路是一条崎岖泥泞的机耕道,经过两天的曝晒也没能把路上的泥土完全晒干。采访车行驶了许久,面前突然豁朗起来,在一片开阔的玉米地中有几栋两层楼洋房,其中一栋就是关梅的家。车停在离她家200米远的地方,当记者刚刚踏进关梅家的院子时,关梅的父母看见摄像的记者们后,立刻暴跳如雷,从屋子里冲出来,破口大骂,冲向记者,抓扯相机和摄影机。而此时站在另一边的关梅正被一位中年妇女拉住手臂往家里拽,从屋子里跑出来的女儿抱着关梅的腰大哭起来。她的丈夫则站在院子中间一动不动看着眼前发生的一切,镇政府的工作人员很快便制止了这一切,先将关梅的父母劝说到一边做思想工作,拽关梅的妇女也放开手离开院子,同时院子外立刻围了许多来看热闹的村民。
当人们都渐渐冷静下来后,关梅的父母因为摄像机的原因不愿意出来。关梅和她的丈夫,还有乡里的老辈们和镇上工作人员在院子里讨论起来。劝说、争论、争吵之后,大家统一了观点,能协调好是最好的,但是实在不能在一起就只有通过法院离婚。
“离婚可以,要赔我5万块钱。”关梅的丈夫说,关梅家修起了两层楼的小洋房,他10多年的心血全部在这里,“如果离了婚我就一无所有了。”对此要求,镇政府表明了态度,关梅家庭婚姻纠纷发生后,镇妇联、司法所工作人员前往进行调解。首先,希望他们家庭和睦,如果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就通过司法途径解决,不要再吵闹,子女的抚养费按照法律的判决结果执行,擅自要求关梅支付5万块钱抚养费是绝对不行的。其次,其家属绝对不能殴打关梅,如果发现,将按照相关法律严肃处理,关梅夫妻双方离婚的事,关梅父母不能任意干涉。如果关梅铁了心要离,希望她早日从婚姻的阴影中走出来,开始新生活,无论离婚与否,镇政府工作人员希望关梅一定要爱惜自己,保重身体。
协商无果险些被扣留
天渐渐暗下来,双方协调没有取得任何进展,为了保证关梅能安全离开,记者示意她先回车上,而记者和镇政府工作人员留在院子里和她的家人谈话拖延时间,事情似乎就这么顺利的进行着,然而一声哭喊声让所有人都大吃一惊。当关梅走出100多米远的地方时,她女儿从屋里跑出来,哭着喊着跑过去,“妈妈……妈妈不要走……妈妈……”
面对小女孩的这种行为,谁都不愿意吓着无辜的她。女孩儿抱住关梅,关梅立刻变得惊恐不安,她颤抖着对女儿说:“乖,妈妈明天就回来,你要听话啊!他们抓住我要打我……上次你看到妈妈被打得满身是血,你忘了吗?”而她的丈夫此时变得急躁起来,跑过去拉住关梅,双方拉扯起来,最后她的丈夫干脆把她抱着就往家里跑。所有人都屏住了呼吸,只能听见关梅绝望的呼救声和小女孩的哭声。
当关梅的丈夫抱着几乎瘫软的她跑到大院门口时,派出所的民警站出来挡住他:“你先把她放下来,这像什么样子?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自由。”关梅的丈夫在众人面前将关梅放了下来,她立刻转身踉跄着朝汽车的方向跑去,女儿再一次哭喊着追了过去。这时不单是她的丈夫急躁起来,关梅的父母和周围了邻居也变得急躁起来,他们都跟着跑了出去。
“关梅,有啥子话你回家说嘛!”关梅的幺爸喊了出来。“我回家就出不来了,你知道什么!”她哽咽着。
当她坐进车里,她的女儿拉着车门哭喊:“妈妈,你回家嘛!”坐在车里的关梅完全不敢抬头看女儿的眼睛,她欲哭无泪,车外的村民们也要求关梅应该看在女儿的情份上回家,而关梅的母亲却在车窗外激动地破口大骂起来。
是为了无辜的女儿回家,还是留在车里等待机会离开?关梅在车里煎熬了一个多小时。此时收工回家的村民被车挡在路上,人越来越多,车外面叫骂声、哭喊声连成一片,镇上的工作人员担心起记者和关梅的安全来。如果天黑下来,农村的道路上将是伸手不见五指,如果有人打砸汽车,最后可能连人都无法找出来。在村民的努力劝说下,关梅的女儿才放了手,采访车立刻冲了出去,飞奔在崎岖的机耕道上。20分钟后,采访车回到雅安城区,记者将关梅送到她隐藏的小屋,准备第二天陪她寻求法律帮助。
律师免费提供法律援助
第二天(9月20日)一早,记者一行和关梅来到雅州律师事务所,关梅讲述了自己的遭遇后,郭凤林律师为她讲解了法律程序,并对她的遭遇表示同情,愿意为她提供免费的法律帮助。
郭凤林对她说:“离婚要有证据,根据婚姻法的规定,要符合离婚的条件。比如存在使用家庭暴力,虐待家庭成员的情况,根据规定,这属于家庭感情破裂的情形,属于法院判决离婚的条件。但是你的家人限制你的人身自由,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律规定,如果你要求处理的,公安机关可以对其实施5日以下的行政拘留或者警告。”郭凤林还介绍,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的规定,对于夫妻一方实施捆绑、殴打、限制人身自由这些家庭暴力情形,如果经常地、持续地使用家庭暴力,就是虐待行为。如果这些行为达到一定的程度,如被虐待人自杀或者重伤,以及其他情节比较恶劣的情形,可能构成虐待罪,但有个必需条件就是告知司法机关。
要到法院起诉,必须要结婚证,但是现在关梅拿不到结婚证,而且还要她拿5万块钱才同意离。对此,郭凤林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诉讼证据规则以及民事诉讼法规定,在起诉的时候,当事人要提供基本证据,法院才能立案。你虽然没有结婚证,但是可以提供身份证到婚姻登记机关说明情况,并补办一个结婚证,如果民政局没有登记,则属于未婚。拿5万块钱才离婚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离婚是没有条件的,起诉到法院,法院可以视这种行为是侵权行为。”
现在关梅担心的是出了法院大门之后,又被家人强行带回去。郭凤林解释道,在法院,可以把这个情况向审判人员讲明,在案件审结之后,由关梅先离开法院,如果在离开法院时有人进行围攻,可以立即报警。
目前,关梅正在准备证据和材料,希望通过法律手段,结束这段不幸的婚姻。关梅能“夺回”自己的自由吗?本报将继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