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反兴奋剂那样推广食品飞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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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beiww.com/xlc 2008-09-23 16:38:16 来源:北纬网 |
食品安全尤其是奶制品的质量问题,近期成为了各地质监部门工作的重中之重。据9月20日《新闻晨报》报道,上海市质监局派出65名监管人员组成17个驻厂监管组,到该市所有乳制品生产企业实施驻厂监管。针对每一家奶制品企业,杭州市质监局派两名质监人员驻厂监管;对原料和成品实施“双检”;及时向社会公开整治情况。(9月20日《今日早报》) “民以食为天”。以祖国花朵的生命安全代价换来的警醒之举,实在是过于沉重和悲哀。但随之而来的问题也摆在相关职能部门的面前:在今后的日子里,我们该如何更加有效而扎实地对食品企业、食品质量进行监督、检验?该如何保证让百姓吃得安全、吃得放心? 我想起了国际田联卓有成效的兴奋剂“飞行检查”。“飞行检查”由国际田联指定的国际兴奋剂检查员进行,在进行“飞行检查”时,可以事先通知接受检验的运动员,也可以不宣布,直接到可能找到运动员的地方,如训练基地、住处或其他任何地方对运动员进行检验。有关部门对食品质量的监督、检验,为何不能效仿一下? 需要指出的是,关于“飞行检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06年4月就曾印发《药品GMP“飞行检查”暂行规定》(GMP,即指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也对不少药品生产企业进行了“飞行检查”。 但笔者注意到,该《规定》有一个先天的不足就是,“飞行检查”“形似而神不似”。因为其第七条是这样规定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适时将检查组到达时间通知被检查企业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检查组适时将被检查企业告知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而近几年,地方药监部门官员与药品生产企业“猫鼠一家”的故事,我们已经见得太多太多,“适时通知”到达时间和“适时告知”,给本以保密、公正、行动快速著称的“飞行检查”赋予了太大的“想像空间”——这几年频出的“问题药品”,为何没被“飞行检查”“拿下”,不正说明了很多问题吗? 所以,要像反兴奋剂那样推广食品“飞行检查”,就必须要对这样的规定“亡羊补牢”,学习国际田联直接到可能找到运动员的地方对运动员进行检验的做法,健全有关制度,务必力求保密、随机、快速、不定时地采取行动实施“突然袭击”,杀个措手不及,才能真正检查出食品生产企业真正的产品质量,“进一步加大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管力度,确保食品安全,切实维护消费者利益”。 而对在“飞行检查”中查出的问题企业,必须采取严厉的惩罚措施,绝不手软,以震慑无良企业。在“食品的特殊性和导致食品安全事故因素的复杂性”背景下,只有让企业对产品质量有“如履薄冰”的压力感和危机感,老百姓的食品安全才能得到根本的保障。(吴杭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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