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体摄影:艺术还是色情?
综合媒体新闻:由中国艺术摄影学会和贵州省摄影家协会联合主办的“2008年全国摄影挑战赛”于2008年7月6日—7月15日在贵州南江大峡谷举行,来自全国各地的摄影家和摄影爱好者汇聚在贵州南江大峡谷,拍摄自然风光、人文风情和人体摄影作品。从挑战赛人体模特在南江大峡谷试镜的消息发布到比赛开锣以来,人体摄影乃至整个人体艺术再次成为国内关注的焦点话题,网友再次对人体摄影产生分歧,分成对人体摄影持支持和反对两大阵容。
从网友的争论来看,其根本的焦点就是如何看待艺术与色情的问题。
支持的网友认为,人体摄影不仅是艺术,而且人体摄影是个人的自由,是能够让人的心灵返璞归真的积极活动,是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充分体现环保的表现。人体无疑是美的一种,她代表着健康的体魄与纯正的心灵。人体在西方是个美学传统,它不仅有着光荣的启蒙历史,而且也富有开辟现代文明的价值与意义。
反对的网友则认为自然景色与人体这两者之间风马牛不相及,把人体摄影及所谓的人文艺术都是色情借口,亦是动物的行为,事实是在污辱艺术,破坏中华民族五千年的传统文化历史,影响社会风气。
从广义上说,人体摄影艺术是指拍摄者使用照相机,通过构图、光线、影调等造型手段以及暗房制作工艺,再现人的优美体态的一门造型艺术。从表现对象来看,可以是着衣的、半裸体的或全裸体的;从创作者来说,着意表现的是人的体态而尽可能地排除人的其他外部社会特征——如职业、尊卑、种族等。从狭义上说,人体摄影艺术就是指裸体摄影艺术,即艺术上的裸体像。它要求镜头中人物形象是全裸体的,从而完全摆脱了服装标志的种族、职业、尊卑、贫富等外在社会特征而对人本身美的形体及生命价值的颂歌,它通过对人体全部或局部的艺术上的独特创造,赋予人体以新的生命或将人体抽象为具有美感形式的线、形、色,从而产生特殊的审美魅力。人体摄影艺术就必须有摄影感,所有能够通过摄影手段造成审美价值的效果都必须得到强化;在描绘人体姿态时,一般通过中景、全景等手段;而在渲染人体特定部位时多采用近景、特写等手段;对裸露的人体的某些敏感部位都要进行艺术造型处理,或作些巧妙的遮掩、或精心控制光线影调,或安排更为合适的身体姿势,使之具有更高的审美情趣和艺术表现力并为大众所乐意接受。人体摄影一方面是摄影艺术的一个组成部分,它可以运用一切摄影艺术手段创作出丰富多彩、变幻莫测的人体作品。另一方面,它作为人体艺术的—个组成都分又不可能没有性感成分,特别是它的纪实性和逼真感使欣赏者很难摆脱真人真事的“束缚”而产生性感方面的过分强烈的倾斜。
“色情”来源于希腊语“pornographos”一词,在古希腊文中,“porno”指的是最低级便宜的妓女,而“graphos”则是描述、绘画;因此,“色情”可以从字面上解释为“关于描述妓女的作品”,即描写妓女和嫖客的生活、行为及习惯方面的文学和绘画作品,是对“淫秽”题材的处理。在《牛津英语词典》中对“色情”的阐述是“在文学艺术中对淫秽题材(尤指变态性行为)的处理”。《大英百科全书》中对色情的解释是“在书籍、图画、电影等东西里描述性爱之行为,借以挑起性刺激。” 因此,我们可以这样理解“色情”的基本含义: 一般说来,人们普遍地认为是能激起强烈性欲的文化产品就可被列入色情范畴。色情的文学作品、绘画、摄影等作品,含有性暴力、性犯罪或对妇女具有贬损意味,对性有不正确和不健康的反映和描述,淫亵内容比较突出,缺乏艺术价值或者科学价值。在人们阅读和欣赏时,必然会使人激起强烈的性欲,可能诱发性犯罪,对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有害。
对于艺术还是色情,我们不能用是否裸体来衡量。从人体摄影来看,它以裸露的人体为模特儿,拍摄人体的各种动作和表情。毋庸讳言,无论我们是怎样高尚,在欣赏一张异性人体作品时不产生一定的性兴奋是不可能的,正如美国一位美学家乔治·桑塔耶纳所说:“我们审美敏感的全部感情方面,就是来源于我们性机能的轻度兴奋。”
但作为艺术的人体摄影作品,可以说,模特儿体态越优美,拍摄技术越高明,作品的艺术价值越高就越成功,它表达的是对人体、对自然、对生命的热爱,把人体作为心中的偶象和生命的赞歌来表现,尽管是一丝不挂,但是这是美的,它使观众获得审美享受和健康的性心理刺激。
对于色情的人体摄影作品而言,它只把肉体和鉴别性别的身体器官直裸裸地表现出来就够了,把“人”作为性的玩物,对人尤其是女人特殊的面部表情、性敏感部位和生殖器官的直露展示,有的甚至通过对人体对象进行姿态和光效处理,进行夸张式的写真,表现的是一种赤裸裸的感官刺激和性欲要求,可激发观众强烈的性欲,这对任何人来说都是一种有害刺激,容易诱发性犯罪。这类人体摄影作品无疑是有伤社会风化。
根据中国人现时的审美习惯,为使人体摄影艺术作品区别于色情作品,人体摄影艺术要注意以下5点:(1)避免宜接或间接地显示生殖器官,其体毛则看其色调比例在画面中的刺激力,一般不引起注意为妥;(2)不带有性方面挑逗性的神态或动作暗示;(3)不能有同性恋的倾向;(4)不能有性交动作方面的直接表现或象征性显示(男女之间也不宜有过分紧密的接触)。(5)不能有意在生理上造成刺激感官的趣味庸俗的人体部分裸露。

(所有照片选自网络资料)
杨国安 http://blog.sohu.com/man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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