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全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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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beiww.com/tq 2008-03-23 09:39:48 来源:北纬网 |
一、单位概况 天全县司法局是天全县人民政府主管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能部门,履行法制宣传、法律服务、基层保障及法律援助职能。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拟定司法行政规范性文件,编制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现有在职职工28人,其中具有大学本科学历的15人,大学专科学历的10人。 单位地址:天全县城厢镇向阳大道248号。邮政编码:625500。 办公室电话:7222397。"148"法律服务电话:7225148。
二、机构设置 天全县司法局于1981年6月恢复重建,内设机构有政工股、办公室、宣传教育股、基层工作股、公证律师股,派出机构有天全县公证处、15个乡镇司法所。另,天全县法制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法建办")设在司法局;天全县法律援助中心由司法局代管。
三、办事指南 1、办公室: 承担文件收发运转、文书档案管理和保密、信访接待工作,负责局机关的财务、劳资、安全、卫生、通讯和车辆物资装备等后勤保障工作及日常行政管理工作。电话:7222397。 2、政工股: 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党建、队伍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党支部工作,承办干部考核、任免等人事、警务工作。 3、法制宣传教育股(内挂"法建办"牌子): 拟定全县普法教育、法制宣传和依法治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乡镇、各部门、各行业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承办县法制建设领导小组安排的有关具体工作;负责法制宣传报道。 4、公证律师工作股(内挂"天全县法律援助中心"牌子): 指导、监督、管理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负责全县法律服务市场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法律援助管理工作和"148"法律服务热线电话工作。电话:7225148。 5、基层工作股: 指导全县各乡镇司法所开展基层司法行政业务,负责人民调解、"四道防线"建设、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6、派出机构: (1)公证处:负责全县范围内的各类国内经济、民事公证业务。电话:7223616。 (2)乡镇司法所:协助乡镇政府开展依法治理工作;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和法制教育工作;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参与重大疑难民间纠纷调解处理;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负责辖区内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乡(镇)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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