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府发〔2007〕3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相关部门:
为切实维护社会稳定,确保广大农民工和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杜绝类似山西"黑砖窑"事件的发生,按照国务院、省、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县政府定于2007年7月至8月,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一次以乡村小砖窑、小煤矿、小矿山、小作坊为重点,为期2个月的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的专项行动。现将专项行动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〇七年七月十三日
天全县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劳动保障部等部门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精神,根据省、市政府统一部署安排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定本方案。
一、排查范围和打击重点
各相关责任部门在专项行动中要对全县内的企业进行排查,重点针对乡村小砖窑、小煤矿、小矿山、小作坊等场所的下列情况进行全面排查:
1、依法领取证照的情况。包括工商登记、税务登记及资源许可、生产许可、安全许可等;
2、劳动用工的基本情况。包括招用人员的数量、来源、招用渠道等;
3、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包括劳动合同签订、工资支付、社会保险缴纳、工作时间、生产安全、职业卫生、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劳动保护等;
4、违法犯罪情况。包括拐骗农民工、使用童工、限制人身自由、强迫劳动、故意伤害等。此项内容要重点查实,并依法处理。
二、明确分工,落实责任
1、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对乡村小砖窑、小煤矿、小矿山、小作坊等非法用工及违法使用童工等案件要进行调查,依法作出行政处理或处罚,并将无合法证照的小砖窑、小煤矿、小矿山、小作坊等通报县工商局予以查处取缔;对劳动合同签订、工资支付、社会保险等方面的违法违规问题要依法处理。
2、县公安局对违法扣留各种身份证件,或者以暴力、威胁、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强迫农民工和未成年人劳动,侮辱、体罚、殴打、非法搜查和拘禁农民工,拐骗农民工,拖欠工资涉嫌逃匿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查处。
3、县工商局会同有关部门检查并取缔无合法证照的乡村小砖窑、小煤矿、小矿山、小作坊等。
4、县国土局依法严厉打击无证采矿行为,加强矿产资源开发的监察和管理。
5、县城建局对建筑领域企业进行检查,对存在违规行为的要进行处理,必要的可停止验收,收回施工许可证。
6、县安监局开展相关的安全检查,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无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依法提请县人民政府予以取缔关闭。
7、县卫生局检查并处理用人单位违反职业健康监护有关规定的行为,会同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坚决惩处非法雇用未成年人从事存在职业病危害作业的行为,对违反《职业病防治法》、《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8、县监察局对专项行动中发现的公职人员失职渎职、参与非法经营,以及涉嫌搞权钱交易、充当"保护伞"等腐败问题进行调查,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9、县工会组织切实加强乡镇、村、企业的基层组织建设,开展贯彻实施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活动,对拒绝改正违法行为的,要及时通报相关部门处理,并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专项行动中受害农民工的善后安置工作。
10、县民政局对专项行动中发现的受害人要提供一切可能的救援和帮助,做好医疗救治、工资兑现和经济补偿等工作,认真核实受害人员情况,确保他们安全顺利返乡;对智障等特殊受害人员,要及时提供救助。
11、县农工办大力做好各项宣传工作,重点关注农民工合法权益,包括劳动合同、工职待遇、劳动环境、医疗、保险等内容。
三、工作步骤
1、宣传动员阶段:7月1日到7月12日。各相关部门认真做好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为此次专项行动营造良好态势,让群众充分知晓有关政策,从而达到不让有问题的企业在检查中漏网、不让劳动者的权益受到损害的目的。同时要对外公布举报电话7229000,届时县广播局予以配合支持。
2、联合检查阶段:7月13日至8月10日。各相关单位根据自身行政职责、执法程序和权限对企业进行检查,并对存在问题的企业依照程序进行处理。
3、整改建章立制阶段:8月10日到8月底。各相关部门结合在本次联合检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建立相应的规章制度,制定出各责任单位联合协调、整体联动的方案。
四、工作方式
本次专项行动采取组织企业自查、各相关责任单位联合到企业实地检查和生产场所现场抽查、召开座谈会了解等方式进行。
五、工作要求
1、各责任单位在联合执法过程中,必须按照行政许可的权限以及行政执法的程序进行执法;在每次检查执法过程中做好纪录,并及时通过网络报送到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于案情比较重大,需要及时进行处理的,必须立即报告领导小组办公室。
2、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将各责任单位的工作情况进行汇总,每10天向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一次。
3、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共同开展好此次专项行动。
附:天全县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天全县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赵 敏 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王利红 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成 员:吕 刚 县监察局副局长
王尚荣 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罗崇刚 县公安局副局长
洋仁全 县民政局副局长
高克华 县国土局副局长
朱桂良 县工商局副局长
杨春平 县卫生局副局长
山树烈 县城建局副局长
李远林 县安监局副局长
秦廷君 县农工办副主任
黄志康 县总工会副主席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由王尚荣兼任办公室主任,黄果、孙炀、赵向东为成员,办公室电话:7229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