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目前,我县非法客运呈上升趋势,对正当经营者的合法权益造成了很大冲击,并且存在安全事故隐患。为整顿规范道路客运市场,打击非法客运,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国务院第370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县政府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打击道路非法客运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坚持"综合治理、疏堵结合、标本兼治、依法监管"的原则,牢牢把握"三个结合"(教育与处罚相结合,规范管理和方便群众相结合,大力整治和维护稳定相结合),加大对道路非法客运的打击力度,规范客运市场秩序,保障正当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二、整治目标
通过非法客运专项整治行动,最大限度地取缔非法客运,消除安全事故隐患,维护良好的客运市场秩序。建立政府统一领导,相关职能部门联合执法,群众广泛参与的综合整治体系,形成整治非法客运的长效机制。同时,切实解决道路交通安全和农村群众出行难、乘车难的突出问题。
三、整治重点
非法从事客运的小轿车、长安面包车、客货两用车、农用车、摩托车、电动三轮车、机动货三轮、报废车、改装车等。
四、工作措施
(一)提高认识
由于非法客运车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扰乱正常客运秩序和公平、公正的经营环境、市场环境。同时,非法客运车逃避各种税费,扰乱了正常的经济秩序,引发行业和社会矛盾,从而造成社会不稳定。为此,开展打击非法客运专项整治行动,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具体行动,是保护合法经营、打击非法经营、整治安全隐患的重要举措,是维护社会稳定,促进道路运输行业健康发展的客观需要。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有关部门要从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认真开展好此次专项整治行动。
(二)加强领导
为切实抓好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县政府成立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赵敏同志任组长,县政府办主任徐刚、县公安局政委宋涛、县交通局局长高格力、县城管局局长王志林同志任副组长,县安监局局长程秉辉、县农机局局长李柏龄、县工商局局长余卫涛、县质监局局长张学彬、县交警大队大队长龚雪路、县运管所所长李玉康以及各乡镇人民政府乡镇长为成员的天全县非法客运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县整治行动的协调、督导和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交通局,由县交通局局长高格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专项整治日常工作。各乡镇要成立相应机构,具体负责本辖区非法客运专项整治工作。
(三)广泛宣传
各乡镇人民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要通过制作宣传展板、印发宣传资料等形式,深入车站、乡镇、村组进行大力宣传,广泛宣传道路非法客运的危害性,教育群众不搭乘非法客运车辆,从源头上清除道路非法客运滋生的土壤。
(四)落实责任
交通(运管)部门:负责综合协调打击非法客运专项整治行动的各项工作,定期通报整治工作情况和效果;会同公安交警部门加大对重点地区非法客运车辆的查处力度,对从事非法客运等违法行为予以教育和处罚,规范经营程序,保护合法经营者的正当权益;组织公安、安监等部门及相关乡镇,对我县已建的农村公路和可开通客运车辆的乡村公路进行一次会审,确定可开通客运车辆的路线,切实解决农村群众乘车难问题。
公安(交警)部门:负责惩治、打击阻碍依法执行公务或暴力抗拒执法的行为;参与非法客运的调查取证工作,将涉及非法客运车辆的证据材料及时移交交通(运管)部门处理;交警部门要与交通(运管)部门密切配合,强化路面监督检查,共同开展对非法客运行为的打击工作;车管部门要加强对二手车的管理,杜绝二手车辆带病上路行驶,对无牌无证和符合报废的各类机动车强行报废,对改装乘座设施的机动三轮车要进行强行拆除。基层派出所在调解民事纠纷、处理治安案件中涉及有从事非法客运的,要将调查材料及时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安监部门: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打击非法客运专项整治,做好日常监督协调工作。
工商部门:依法确认道路运输行业的各类市场主体资格,查处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规的经营行为,依法取缔无证经营或超范围经营行为。
质监部门:依法查处"三无车辆"和不符合质量规定的车辆。
城管部门:负责加强对非机动车和电动三轮车的管理,取缔城区的电动三轮车;配合交警部门对机动车辆在城市街道乱停乱放等违规行为予以教育和处罚。
县政府目标办:负责对非法客运专项整治行动进行督查督办,并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通报。
广播局:负责加强对专项整治行动的宣传报道工作,曝光典型违法行为,形成强有力的舆论声势,提高全社会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
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非法客运专项整治,加大检查和督查力度,切实抓好整治工作。各职能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落实整治措施,形成打击道路非法客运整治工作的合力,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五)加强执法力度
各职能部门要加大对执法工作人员的教育工作,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在专项整治工作,既要严格按程序执法,又要文明执法;既要坚持原则,又要灵活处置,确保社会稳定。
二〇〇七年九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