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中国文明的起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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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beiww.com/kt 2007-03-23 10:03:01 作者:张光直 来源:原载《文物》2004年第1期 |
别是像社会这样的复杂的大系统的整体特征,就必须剖析这个系统的结构和作用机制,也就是分析大系统是由哪些子系统组成,这些子系统之间又是怎样相互作用、相互调节的。”(注:金观涛、刘青峰《兴盛与危机——论中国封建社会的超稳定结构》,长沙,湖南人民出版社,1984年,11页。)研究一个社会如此,研究一个大的文化体系也是如此。具体地说,中国新石器时代早期各区域文化彼此独立、各自发展的时候,每个文化是一个独立的系统;可是到了它们彼此接触交流、互相影响的时候,这些区域文化便形成许多子系统,而它们共同组成的大的文化体系便形成一个主系统。
中国史前文化的系统论不是社会科学理论的套用,而是根据扎实的考古材料所建立起来的文化历史。在早期农业文化的基础上,到了公元前五千年前左右,中国境内可以辨别出来的区域性农业文化有黄河中游的仰韶文化、山东半岛的大汶口文化与辽河流域的新乐文化;在南方有长江中游的大溪文化、长江下游的马家浜文化、河姆渡文化及东南海岸的大坌坑文化。这只是根据现有考古材料能够辨认出来的文化,将来这张单子一定能够扩张,尤其是华南部分。这些文化彼此之间虽有相似之处,很显然的它们是各有来源各有特色的区域性的文化。过了1000年以后,即到了公元前4000年左右,这些文化的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即彼此之间发生了连锁关系:
“到了公元前四千年前左右,华北和华南这些各有特色的文化开始显露出来一种互相连锁的、程序的、不可动摇的证据,而这个程序在华北在这以后一千年内,在华南在这以后一千五百年之内继续深化。各个区域文化向外伸展而互相接触,在文化上互相交流,而且表现了持久而且重要的交流关系的具体的、逐渐增加的证据。这个交互作用的程序无疑的在数千年之前便已开始,但是到了公元前四千年前它在考古记录中的表现才显得清楚而且强烈。这些表现可以从两部分来叙述:即华北诸文化之间的交互作用的表现和华北、华南文化之间的表现。
“在华北之内,相互的关系在仰韶、大汶口、红山和土珠山(长山列岛)各类型之间开展。到了公元前四千年前,黄河下游冲积平原已经大致形成,而仰韶与大汶口之间的陆上交往必由这个空隙的变究终于消失所促进。整组的大汶口陶器在河南数处遗址中发现,最西达到了偃师,而且典型的大汶口器形(如背壶、袋形足的鬶、镂孔足的豆和高足杯)见于豫西类型的仰韶器组。仰韶对大汶口陶器尤其彩陶的影响也很显著。仰韶和大汶口所共有的石器、骨器和陶器类型的单子是很长的,而两者之间的互相作用、互相影响是不容否认的。
“辽河中上游和大凌河谷的红山和辽东半岛南端的土珠山无疑是属于同一个运行轨道之内的,都具有细石器和篦印纹平底陶器这类北方的特征。土珠山和大汶口经由山东半岛和辽东半岛之间的列岛而相接触,如山东蓬莱以北长岛县的北庄遗址的考古遗存所示,在这里篦印纹陶器和大汶口类型伴存出现。至于红山和仰韶,它们在河北北部以及北京地区彼此之间有直接的接触。在红山文化最初发现的中国考古学的早期阶段,因为它有绘黑彩的红陶,考古学者很快地作出它是仰韶文化在北方的一个分支的结论。现在我们对这个文化本身了解比较深刻,一般的看法是以为红山文化是辽河河谷本身的发展,也许是在新乐文化的基础上发展出来的,但是在它的发展过程中它接受了外面的影响,包括仰韶的影响。‘如红顶碗式的陶钵,与仰韶文化后岗类型的陶钵相似,彩陶中的平行线纹、平行斜线组成的三角形纹也与后岗类型的同类彩陶相似。有凸饰的圆腹罐,和半坡遗址的有凸饰的尖底罐也类似。’
“华北的大汶口文化与长江流域和东海岸文化连锁关系的连锁证据就是所谓‘龙山形成期’的成形;龙山形成期在第四个千纪的中叶在华北和长江流域出现,然后沿着东海岸直到台湾和珠江三角洲一直到第三个千纪的中叶。龙山形成期这个概念是最初在1959年作为贯穿若干区域文化序列的空间性的整合工具而提出来的,用来说明整个中国东海岸在一段连续的时期之中的许多石器和陶器特征与类型上的相似之处。为了解释龙山形成期的迅速而且广泛的扩张,在提出这个概念的当时觉得把它当作从一个核心区域,即华北的中原地区,汾、渭、黄三河的交汇地带放射出来的文化扩展是合理的解释。作这种解释的基础是新石器时代文化发展在中原有一串完整的系列,而在东部和东南海岸当时没有这样的一个完整的发展系列,因此在东部与东南海岸地区的与中原类似的文化想必是自中原较早的文化传布而来的。可是到今天这个基础已经不复存在了。因为在好几个区域中今天也已经有了完整的或近乎完整的发展系列了。因此‘龙山形成期的大扩张’这个观念不能再来作为解释龙山形成期的理论基础。但如西谚所云,我们切不可把婴儿与洗婴儿的水一起倒掉,因为婴儿——即龙山形成期——是真存在的。
“沿着史前时代交互往来的路线在几个区域文化之间移动,我们不妨自大汶口开始。沿着海岸平原向南我们可以走入马家浜文化的领域,从这里我们有两条路线可走:向南穿过杭州湾到河姆渡的领域及其更南到东南海岸,在这里稍后我们可以接触到福建的昙石山与溪头文化和台湾的凤鼻头文化。另一条路是自马家浜转向西而沿长江向上流走。在这条路上我们先碰到安徽的薛家岗文化,然后在江西又碰到跑马岭文化(或称山背文化)。从这里我们可以再向上游走到湖北的大溪和屈家岭文化,或沿赣江转向南方走入粤北和石峡文化。在这些个区域的已知的文化和遗址不都是完全同时的,但它们所代表的文化传统都是彼此平行的,只是多半都还没有为考古学所揭露。一般而言,在年代学上看,北方稍早(公元前第四千纪)而南方稍晚(公元前第三千纪早期),但这可能只是由于资料不全所产生的幻象,而且至少所有的区域之间都有重叠现象。
“沿着东海岸和长江流域作这个贯穿各个考古文化区的假想中的旅行,我们会看到我们所遇到的史前居民在物质文化上有许多相似之处。磨制石斧、石锛、石刀和许多骨、角、蚌器在这些区域中可以说是普遍存在的,固然在一般的形式上来说它们在所有的相当的文化中都有。可是特别令人注意的类似点——考古学上所谓共同水平的标志——可见于陶器的形制和装饰上面。这中间最令人信服的是我所谓的龙山形成期的诊断特征,即有镂孔的高低不一的圈足的豆与三足的鼎形烹饪器。这两种器形不但在龙山形成期遗址出现,而且数量众多。此外还有若干其他的相似点,有的比较一般性,有的很为特殊。在一篇谈论山背文化的文章里,彭适凡举证说明这个在赣江流域占据战略位置的江西文化曾经作为与东边(长江下游)、西边(长江中游)和南边(广东)文化接触交流关系的枢纽。他绘制了一张分布遍及所谈这些区域的若干陶器、石器类型的比较表。虽然他用做比较的文化都是公元前第三个千纪的,这个表所显示的陶器水平期是有长久历史的。
“如上所述,不论是华南还是华北我们都可以提出一个假说,就是自公元前四千年左右开始,有土著起源和自己特色的几个区域性的文化互相连锁形成一个更大的文化相互作用圈(sphere of interaction)。……这个在公元前四千年前开始形成,范围北自辽河流域,南到台湾和珠江三角洲,东自海岸,西至甘肃、青海、四川的相互作用圈,我们应当如何指称?我们也可以选一个完全中立的名词而称之为x,可是我们也不妨便径称之为中国相互作用圈或中国以前相互作用圈——因为这个史前的圈子形成了历史期间的中国的地理核心,而且在这圈内所有的区域文化都在秦汉帝国所统一的中国历史文明的形成之上扮演了一定的角色。”(注:K.C. Chang. The Archaeology of Ancient China (4th edition, 1986).237-242页。)
上面引了一大段已经发表过的对这个问题的讨论,是为了节省篇幅,因为繁琐的考古资料(作为这种讨论的资料基础)可以省略不引了。从这段讨论来看,这个史前的“中国相互作用圈”便是历史时代的“中国”的地理区域的基础,而圈中所有的区域文化都是历史时代中国文明的源头。所以论“中国文明”起源,作“中国文明”定义的时候,不能不考虑这中国大系统的整个范围。中原文化只是这大系统中的一个子系统,它有它自己的历史,也有它作为大系统中一部分的历史,即影响其他文化与接受其他文化影响的历史。其他地区文化也有同样的历史。谈中国文明的一元与多元,我建议不妨从这个角度来看。
三、中国文明形成的动力问题
讨论“中国文明的起源”的另外一个大的课题便是它如何形成的?从“文明”以前到文明阶段要有一个发展的过程,现在的问题便是这发展的动力。在过去主张中国文明是外来的时候,这个问题是很容易回答的,但现在既然没有人再作这种主张了,问题的解决便复杂化了。
上文说到在界说文明的时候,我们是在历史发展的程序中辨认以重要成分出现为标志的发展阶段的,这些重要成分包括文字、青铜器与城市,甚至包括阶级社会与国家的政府形式。但列举这些成分或它们个别的发展历史并不等于说明文明产生的动力。文明是一个社会在具有这些成分时在物质上或精神上的一种质量的表现,而它的关键是在于财富的积累、集中与炫示。谈文明的动力便是谈一个社会积累、集中与炫示它的财富的方式与特征,也便是谈它的各种成分(如文字、青铜器、城市等)在财富积累、集中与炫示上所扮演的角色及所起的作用。
中国古代社会中的财富包括哪些项目?在指认中国古代财富上很重要的一段文字是《左传》定公四年记述周公分封子弟时赐给他们带到封邑去的财富都包含些什么内容:
“昔武王克商,成王定之,选建明德,以蕃屏周。故周公相王室,以尹天下,于周为睦。
“分鲁公以大路、大旂,夏后氏之璜,封父之繁弱,殷民六族:條氏、徐氏、萧氏、索氏、长勺氏、尾勺氏,使帅其宗氏,辑其分族,将其醜类,以法则周公。用即命于周。是使之职事于鲁,以昭周公之明德。分之土田陪敦、祝、宗、卜、史,备物、典策,官司、彝器。固商奄之民,命以伯禽而封于少皋之虚。
“分康叔以大路、少帛、綪筏、旃旌、大吕。殷民七族:陶氏、施氏、繁氏、锜氏、樊氏、饥氏、终葵氏。封畛土略,自武父以南以圃器之北竟,取于有阎之土以共王职;取于相土之东都以会王之东蒐。聃季授土,陶叔授民,命以康诰而封于殷虚,皆启以商政,疆以周索。
“分唐叔以大路、密须之鼓,阙革、沽洗、怀姓九宗,职官五正。命以唐诰而封于夏虚,启以夏政,疆以戎索。”
这段文字所列举诸项都是周初开国时所必具的本钱,包括:(1)土地(“土田陪敦”,即《诗·鲁·颂·閟》中的土田附庸);(2)开垦、耕种土地以及从事手工业的劳动力(“殷民六族”、“殷民七族”、“怀姓九宗”);(3)各种的“艺术品”,或有象征意义,或是礼仪法器。土地作为财富,主要依赖由土地所生产的农产品与兽肉。卜辞中卜“受年”的例子“多达数百片”(注:岛邦男《殷墟卜辞研究》,东京汲古书社,1958年,496页。);卜辞中又屡见王田猎卜辞,即王率臣卒外出猎鹿等野兽,最多一次猎获三百四十八只(注:岛邦男《殷墟卜辞研究》,东京汲古书社,1958年,503页。),可见田猎收获也构成殷王室一项重要的经济收入。除此以外,上引《左传》这一段话没有列入的还有殷周金文中常见的王或其他贵族赏赐臣下的“贝”。殷墟妇好墓中埋葬的财宝除了各种金玉以外,还有近七千枚海贝(注:《殷墟妇好墓》,北京,文物出版社,1980年,220页。)。综上所述古代财富项目主要的可以列举如下:
1.土地
2.食物(农作物、兽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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