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电话国内漫游费可望下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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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beiww.com/it 2008-01-09 14:23:52 来源:中国经济导报 |
国家发展改革委和信息产业部近日发出公告,拟于1月中下旬在北京举行“降低移动电话国内漫游通话费上限标准”听证会。此举是我国电信领域继移动电话收费“双改单”、清理套餐资费之后,降低移动高资费迈出的重要一步。这也是国家发展改革委近年来直接参与主办的少有的几次价格听证会之一。 据悉,此次听证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政府价格决策听证办法》等有关规定,将对此前由两部委委托研究机构提出的“降低移动电话国内漫游通话费上限标准方案”进行听证,方案将于听证会材料送抵听证会代表后公布。听证会代表将由消费者代表、经营者代表、专家学者代表、有关部门代表共同组成,其中的消费者代表,由两部委委托中国消费者协会推荐产生。 “移动电话国内漫游通话费”是指手机用户离开其归属本地网,在国内其他本地网使用手机时发生的基本通话费。目前,我国手机国内漫游通话费上限标准为:预付费业务上限标准0.80元/分钟,其他上限标准0.60元/分钟。 漫游费产生于上世纪90年代,最初的依据是1994年邮电部下发的《关于加强移动电话机管理和调整移动电话资费标准的通知》。经过十几年的发展,随着电信行业一次性投入的完成,漫游费的成本优势开始显现,成为运营商利润的重要来源。2007年4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曾在京联合召开电信资费座谈会,针对移动电话资费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采取措施推进移动电话单向收费、进一步清理套餐资费和降低移动电话国内漫游费,以推进移动电话资费水平进一步降低,使人民群众分享电信业快速发展的成果。 这些举措的效果已经初步显现:到2007年底,中国移动、中国联通基本实现了标准资费用户的单向收费。除了“双改单”,北京、上海、广东等移动高资费地运营商连续推出多项资费下调行动。此外,针对广大用户反映强烈的资费套餐过多、计算复杂、夸大优惠幅度等问题,信息产业部从2007年5月至10月在全国范围清理资费套餐。目前,在同一本地网内,各电信运营企业正在发展用户的、涉及基本通话费的资费方案为13种。 在近日结束的全国信息产业工作会议上,信息产业部部长王旭东说,目前我国初步建立电信资费市场化形成机制,电信资费总体水平2007年比上年下降13.6%,5年内下降了53%。据信息产业部清算司负责人介绍,随着市场竞争加剧,手机本地通话费水平逐年下降,国内漫游通话费与本地通话费差距日益拉大。虽然2005年9月信息产业部出台了漫游费“上限管制”办法,企业随后推出了本地、漫游同价的资费套餐,但漫游通话费总体降幅并不明显。 2007年4月底,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启动了移动电话国内漫游通话费上限评估程序和时间表。按照时间表,2007年5月在政府网站进行用户调查,共获得有效问卷近3万份,六成多受访者认为漫游费应该取消。此次的价格听证会,也是根据既定时间表举办。记者1月3日在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司采访时看到,该司等与此次听证会有关的相关部门,正在为听证会的举行做着紧张、有序的筹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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