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三会”与“外三会”
探索处理“内三会”与“外三会”的关系,被认为是年会制度的又一探索。
所谓“内三会”,即常委会、全委会和党代会。实行常任制后,雅安市试点区(县)形成了全委会向党代会、常委会向全委会定期报告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了代表大会、全委会和常委会的关系,以避免“越位”或“缺位”现象的发生。
“党代会和全委会主要行使决策权,特别是对重大事项的决策,而常委会的主要职能是执行,以及对日常重要事项进行决策。”蒲忠对“内三会”的权力范围划分这样理解,“这就把原先过于集中在常委会的权力‘分散’到了全委会和党代会,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大大提高了。”在规范完善后的区委全委会和常委会议事规则指引下,雨城区每年召开区委委员会都在5次以上,区委二届委员会召开会议达20次。
在人事任免上,从2003年起,雨城区正科级以上干部任免一律拿到全委会票决;而荥经县则更彻底——所有副科级实职以上领导干部的任免,全部交由全委会讨论、票决。
所谓“外三会”,即党代会、人代会和政协会。现在,雨城区每年先召开党代会,再召开人代会和政协会。
荥经县的年会颇富制度创新意味。2004年1月,中共荥经县委第十一届二次代表大会上,出现了130名县政协委员的身影。从2004年起,这个县的政协委员便不再列席人代会,改为列席党代会,并参与讨论。
“这样调整,更能体现多党合作、政治协商的本旨和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荥经县委常委、组织部长邵文波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