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规委澄清误读 首次对住房套密度提出规定———
上周五,北京市规委发布了《北京市城市建设节约用地标准》,规定普通商品房套型标准应按平均每套100平方米控制。有媒体将此消息误读为“北京今后商品房建设不得超过100平方米”。昨天,市规委对此事予以澄清。
北京市规委副总规划师温宗勇表示,“节地标准”中对于普通商品房面积的规定是严格按照此前国务院要求“新建住宅90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积所占比重,须达到开发建设总面积的70%以上”这一规定测算出来的,且规定为“平均每套按照100平方米控制”,也就是说100平方米是针对一个项目所有住宅的面积平均值,并不是说今后北京就不得建设100平方米以上的普通商品房。
“节地标准”还首次对住房的套密度做出规定:商品房用地的套密度不应低于每公顷140至250套,居住人口毛密度为每公顷400到70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