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布成本是否涉及商业机密
从2005年开始,福建等省份物价部门率先在国内开始探索对社会反映越来越强烈的商品房价格问题进行成本公开。然而,由于来自各方面的压力,这些探索要么夭折,要么无疾而终。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对物价部门公布商品房成本的争议,从2005年就已经开始。争议的首要问题,就是物价部门公开商品房成本涉嫌公布企业商业机密。这也是房地产企业抵制最激烈的一个问题。
甘肃省物价局表示,物价部门不可能公布个别企业、个别楼盘的成本。根据现有的操作规程,物价部门将对一个地区的主要商品房的成本进行调查之后,获得一个平均成本。最终对社会公布的就是这个平均成本。不涉及企业的商业机密,同时也能够为公众提供较大的参考价值。
物价部门有无权力对商品房成本进行公布也成为争议的一个主要问题。甘肃省物价局认为,物价部门依据《价格法》,有对社会公布市场定价商品成本的职能;同时,根据国家有关精神和2007年《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民生价格监管工作的通知》,明确住房价格就是重要的民生价格。对这一民生价格的监审,有理、有据、合法。
目前,在已经开始前期探索的甘肃酒泉、平凉、白银等城市,物价主管部门遭遇到来自房地产商的压力还不明显。分析认为,这些地区房地产开发商数量多数在10家以内,所以反应不大。
“不管他们认可不认可,但都已经接受了这个现实。通过一些地级城市的实践,可以说至少能够掌握商品房80%到90%的成本。”马宾说。
政府支持与否成关键所在
公布市场自由定价商品成本,近年来已经被证明为物价部门有效参与物价干预的手段。这一手段表面看不会对市场价格产生实质性影响,但重要的是可以调动社会对开发商定价行为进行监督,有利于价格监督机制的形成。
公布商品房成本价格,尽管在甘肃部分地级城市已经进行了尝试,但未定期公布,甘肃省物价局的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仍然只能称之为探索。不管怎么说,商品房成本通过媒体发布出去,老百姓有了参考。至少说明对于这样一个关系民生的热点、难点问题,政府部门还是关注的,正在采取措施来规范这个市场,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尽自己的职责。
“不过,从地级城市的尝试看,关键还是在于政府的推动。离开政府的支持,商品房成本公开要坚持下去,将面临巨大的压力。”马宾说。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由于已经公布的城市多是地级城市,重点城市兰州等目前还没有正式进行成本公布,因此,很多房地产开发企业还在等待观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