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间温暖、宽敞,餐厅洁净,地板、卫生间、电视等设施一应俱全,这就是记者在芦山县清仁敬老院看到的情景。自“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东风吹到我市之后,雅安市民政局将农村敬老院建设和五保供养工作纳入“惠民行动”,狠抓落实,全市农村敬老院建设呈良好发展态势,五保户的生活水平也上了一个新的台阶。据市民政局统计资料显示:截至今年9月底,全市五保户有4104人,已建敬老院32所,集中供养率得到大大提升。
让五保户有所养有所乐
我市农村敬老院建设暨五保供养工作成绩显著分散供养弊端多
“全市五保户居住尤其分散,离群独居,特别是山区县的五保户,住所偏僻,加之年岁也高,体弱多病,不仅没有劳动能力,而且无生活自理能力,这给五保管理工作带来了很大的难度。”市民政局救灾救济科科长胡锡珊告诉记者,虽然各乡镇的民政工作人员对行动不便的五保老人,每月会一户一户地送粮送钱,但乡镇民政员都是身兼数职,工作繁忙,有时实在无暇分身照顾五保老人。为此,一些居住偏远,又无劳动力的五保老人生活仍然比较艰辛。
胡锡珊介绍说,过低的供养标准是全市五保管理工作的一大难题。2003年的时候,全市五保户供养人数只有2239人,其中集中供养69人,供养标准为732元每年;分散供养2170人,供养标准为692元每人。如今,分散供养的五保户,每年的供养标准已经增加到了1228元; 集中供养的五保户也已经住进了宽敞、舒适的敬老院里,每年的供养标准已经达到了2364元。
敬老院里生活好
“将军!”刚走进芦山县清仁敬老院,记者就看到两位老人正在聚精会神地下棋。当得知记者的来意之后,其中一位李在业老人感慨地说:“还是敬老院里的生活好呀!”
李在业老人回忆,刚满12岁的时候他的父母便双双离开了人世,是大伯、二伯省吃俭用将他带大,由于家境差,老人接近四十岁才结婚。值得庆幸的是,虽然老人自己年少就已失去双亲,家境贫寒,但妻子却是毫不嫌弃,将家里收拾得井井有条。然而,在老人52岁的时候,老伴也被无情的病魔夺取了生命。由于膝下无子女,他成了“五保户”,但为了维持生计,年过半百的他不得不外出打工。去年11月,在县民政部门的帮扶下,李在业老人提着自己唯一的家产——一个开水瓶搬进了敬老院,开始了“小康生活”。
谈到敬老院里的生活,李在业老人是一个劲地说“好”。他说:“以前家里的生活条件跟这里简直没法比!夏天饱受蚊虫叮咬,冬天寒风刺骨。自从搬进了敬老院,过上了小康生活。夏天有风扇吹,冬天能盖上厚厚的被褥,而且天天都能吃上肉。闲暇的时候还可以看看电视,和别的老人下下棋,日子可悠闲呢。”
据了解,2006年底,全市共建敬老院22所,集中供养人数达370人,集中供养率为9.8%;今年计划再建13所敬老院,计划供养率将达到20%。截至9月底,我市已建成敬老院10所,为五保户营造了良好的生活环境。
推进农村敬老院建设
为了积极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与社会发展相和谐的农村“五保”供养服务中心,彻底解决农村敬老院面临的困难,打破“一乡一院”的传统办院模式,建设“五保”供养服务中心,还将进一步整合资源,利用闲置资产,积极争取上级部门对“五保”供养服务中心改造资金,新改扩建县级“五保”供养服务中心,将达到省二级以上标准。
周全华介绍说,在下一步工作中,“五保”供养服务中心建设要抓住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历史性机遇,发扬“挑战极限、勇创一流”的精神,以加强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基础建设和提高供养服务水平为重点,争取到“十一五”末期,在我市农村基本建成以县、乡人民政府兴办的五保供养服务机构为骨干,社会力量举办的五保供养服务机构为补充,布局合理、设施配套、功能完善、管理规范的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网络,初步满足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的供养需要,形成从中央、省到市县、乡镇协调统一的农村五保供养制度体系,使五保供养成为我市农村社会保障领域制度完善、体制健全的一项基础工作,树立好党和政府为民、亲民、爱民的良好形象。
记者 张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