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昨天发布了《关于取消部分地方税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以下称《通知》),该《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其中,《通知》宣布取消《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补充规定〉的通知》第四和第六条。这两条内容分别涉及基建项目以及房地产开发商的土地使用税优惠规定。
针对土地使用税取消优惠,房地产知名顾问公司思源顾问及国美地产开发商分别表达了自己的看法。
国美地产:取消优惠,对挤压闲置土地是隔靴搔痒
国美及明天地产的总经理助理、营销中心总监贾玉鹏认为,取消土地使用税的优惠对开发商的影响是非常有限的。他说,象我们这样的开发商,从拿地开始,基本半年就进入销售期。再加上税费提高了不过2倍,原来的基数就比较低,所以影响非常小。他算了一笔帐,土地使用费的征收标准目前提高到1.5-30元/平方米/年,如果以中间数20元算,一个占地10万平米(大概建筑面积可达到二十几万平的大中型楼盘),持有1年计算,不过才200万元,200万对开发商来说,几乎没有影响。
他认为此次国税总局出台这个政策,如果说目的是为了挤压出市场上的闲置土地,效果将无异隔靴搔痒,因为这样一个持有成本,相比最近2年的土地增值收益(以北京为例),无疑非常小。所以,开发商的囤地积极性不会因此发生根本改变,这个幅度的土地使用税,开发商也不会转嫁到房价中。
思源顾问:更严厉的政策可能在后面
业界著名机构思源顾问的常务副总经理刘伯庸首先更正了今天媒体在这件事报道上的失误,他说,今天的媒体对土地使用税的税费标准都出现了一个错误,就是由原来的0.5-10元提高到1.5-30元,单位是每平米每年。不是每平米每天。他反向举个例子,以CBD平均楼面地价1万元/平米计算,如果容积率是3,那么项目就是3万元/平米,不过才是1年的土地使用费的千分之一,也就是说这块土地要使用1千年,才能达到3万。所以,影响是微不足道的。
但是他强调了国税总局出台这个政策的背后有可能会跟着更严厉的土地调控,他说宏观调控是一整套体系的政策调控,讲究的是相互之间的配合,某一个政策可能对市场影响不明显,但是不能排除后面有可能会出台一系列其他的政策,比如对土地使用税的再调整,比如,对闲置土地要求2年动工的标准会界定的更加清楚,条件也会更严格。比如可能要求项目达到正负0等等。他认为,此次国税总局出台土地使用税取消优惠政策,很有可能后面会跟着更加严厉的土地政策。
自持物业,也需要缴纳土地使用税
但是,是否土地使用税对开发商的影响都是有限的?开发了中关村黄庄地铁上盖的综合体新中关项目的北京海湾地产的首席运营官王海却认为对于部分自持物业的开发商,尤其是那些没有经营收益的开发商,持有成本确实在无形中提高了2倍,虽然税基不高,但还是有一定影响的,这会敦促他们尽快出售或租赁物业。
针对于此,对于写字楼物业全部自持的银泰中心租务总监吕丽华也强调,自持物业确实要缴土地使用税,但是对于目前租金收益很高的银泰中心来说,自持物业的收益远远高于土地使用税增加的成本,可以忽略不计。目前北京超甲级写字楼物业自持的也就五六家,如:国贸一二期,嘉里中心,华润大厦,华贸大厦,英蓝国际中心等几个项目,这几家租金收益都非常好,对于增加的土地使用税,影响不大。而对于那些租金收益不好的项目,吕丽华强调,那些物业似乎也没有自持的必要,所以说土地使用税的提高,对他们的影响也有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