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十多年前,住房商品化、市场化初期,烂尾楼、楼房的质量问题等不断发生。近年随着各项措施的落实执行,这类现象大幅减少,但楼市里的纷争并没间断,只是焦点更多地集中到物权、物业管理等方面。近日,有大良东区名门豪苑的业主因物业未能如期交楼而与发展商对簿公堂。到底谁是谁非?业主们又为什么如此气愤?作为相对弱势的业主们,其合法权益怎样才能得到保障?开发商在此事中扮演的是一个如何的角色?
发展商迟迟未交楼,业主愤然起诉
“买楼时他们说07年三月份交楼,但到期后一直拖着,说什么未完成验收,现在已经是五月份了!别说产权,楼还没能交给我们。”
某女士购买了的一个单元,但开发商过了合同交楼期限仍未能如约交楼,她就此事向记者反映。
与此事印证的是另一位业主的经历:1月15号开发商联系他,让他去收楼。业主在现场看到房子好像刚封顶,电梯还没建好,绿化也没有完成,甚至外网也没拆。这位业主当场表示无法接受,没有收楼。
记者就此联系了开发商联丰房产,有关人士肯定了此事,同时表示:他们于06年年尾已经向有关部门提交了相关文件,但由于各方面原因,还没完成验收手续;但受影响的只是洋房的业主,地铺的验收工作已经完成并交了楼。有关人士同时表示:至5月底,已经有部分洋房完成了验收手续,开发商也第一时间联系了有关业主进行收楼。而这部分,据了解只是6~10栋完成验收手续,1~5栋尚未有进一步消息。而对于延期交楼,开发商拟对业主进行赔偿,将赠送有关业主一年物业管理费或一个摩托车位,该人士表示,已经有部分业主同意赔偿方案并签订了有关合同。
但同时,亦有部分业主认为赔偿并不足够,有部分业主联合起来,以未按合同时间交楼、开发商证照不全、作虚假宣传、擅自更改规划等原因状告发展商,要求开发商按合同赔偿违约金。法院已经受理此案,并于5月底开庭审理。
另据悉,5月底的审理是20多位业主的联合起诉,而6月初将审理另一位业主对开发商的起诉。
“买楼不同于买棵菜。”这句话早已经得到了人们的认同,楼价日益上涨,置业压力日益沉重。很多人花其数十年积蓄,买楼置业,谁不想顺顺利利安安稳稳?或者延迟交楼还可以循法律途径解决纠纷,但正如业主们所担心的:为什么迟迟未能通过验收?是手续问题、证照问题、还是质量问题?
法律法规在日益完善,名门的业主们已经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在祝愿双方早日协调解决纷争同时,也希望开发商们珍惜商誉、严守承诺,业主们多点理解和体谅,共同建造我们和谐的美好顺德,共同营造房地产业健康的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