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们眼中的警察
中国新闻周刊:“小姐”在遭受侵犯时,一般会采取哪些方式求助?
赵军:大多数人的第一反应是找老板、家人或者亲朋好友。
这与普通人有事打110很不一样。
我们调查发现,有个团伙性的拐卖“小姐”案件,涉案“小姐”基本都没有直接报警,更多的情况是通过各种方式找自己的家人,甚至通过好心的客人帮忙打电话回家,报不报案由家人决定。这种不报警的情况,在“小姐”被抢劫、绑架一类的案件中,更为常见。
中国新闻周刊:为什么不报警?
赵军:在现有的法律体制下,“小姐”把警察理解为与她们对立的社会角色。根据法律规定,对卖淫者轻则可处以10?15日拘留、5000元以下罚款;重则面临6个月至2年劳动教养。
她们的老板同样不希望公安介入。《刑法》第359条规定: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以5年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情节严重的,可能获刑5年以上。最为严重的组织卖淫,甚至可能被处以死刑。所以,被害人报案,老板很有可能面临更大风险。
中国新闻周刊:这类案件的破案率怎么样?
赵军:在公安机关正式的统计报表中,还没有专门针对“小姐”被害案件的资料。但可以肯定的是,杀害“小姐”的案件几乎成了侦破难度最大的刑事案件类型之一。与普通的杀人案不同,这类案件往往没有明显的“因果关系”,加上与“小姐”接触人群的不特定性和流动性,嫌疑目标很难锁定。抢劫、绑架“小姐”的案件的侦破难度虽然稍低一些,但这类案件报案率低,“隐案”多,“犯罪黑数”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