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17-02-17 15:00:17
迈入2017年,又是一个崭新的开端;回眸2016年,我市政法工作亮点纷呈。
2016年,全市政法系统紧紧围绕保障灾后重建、服务脱贫攻坚大局,全面履行政法职责,打击违法犯罪、维护和谐稳定、促进公平正义。这一年,每一名政法干警都洒下了辛勤的汗水;这一年,我们一起见证了政法工作者的艰辛与不易,也分享了政法工作的成绩和荣耀。今天,就让我们一起来回味那些令人印象深刻的一个个镜头,听听群众的感受。
司法系统工作人员上街开展法治宣传。
有他们 我感觉到很安全
讲述人:打工回乡市民肖振凯
“从春节前回到雅安,我最大的感受就是安全。”多年在外打工的肖振凯回到雅安,对雅安良好的社会治安秩序印象深刻。
采访中,肖振凯给记者讲述了这样一个让他难以忘记的镜头。
1月21日,星期六,那天是春节前最后的一个周末,适逢天气晴朗,市区内的主要街道人头攒动,热闹非凡,很多人扶老携幼上街购买年货。
那天,肖振凯和家人也上街购物,他们从温州商城往假日广场方向步行,由于手里提着刚购买的东西,肖振凯便将自己的手机随手放在了裤子后面的包里,而由于手机比较大,还露了很长一截在外面。
当他走到假日广场入口时,一个人拍了拍他的肩膀,提醒他把手机放好,揣在裤子后面的包里容易被偷。在提醒完之后,这个人便转身离开了,肖振凯甚至都没能看清他的模样。
“我估计提醒我的人是便衣警察,真的很感谢他。”肖振凯说,“后来我从旁边的人口中得知,其实在我从温州商城到假日广场的途中,就有疑似小偷的人跟着我,要不是他及时提醒,我新买的手机估计就被偷了。”
“这件事让我觉得,现在雅安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环境很不错,不仅在街面时常都能看到警察巡逻,而且每一位市民都很自觉地投入到社会治安管理中。”肖振凯说,“专业力量加上群众参与,这样的雅安,我感觉很安全。”
点评
警力有限,民力无穷。正是遵循这一理念,全市政法系统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一方面全面履行职能守护平安,另一方面积极培育综治巡逻、“红袖标”等社会治安力量,多角度、深层次引导广大群众参与到社会治安管控中去,在全社会形成了人人守护平安的良好态势。
平安,是每一个人最基本的愿望。正是有了专业的治安防控力量、有了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平安雅安”建设得到不断深化,群众的安全感不断增强。
2016年3月雨城区检察院牵手雅安职业中学开展禁毒宣传。
有他们 我的心里很满意
讲述人:石棉县老街社区幸福街27号居民王女士
“网格员真的是为我们老百姓服务的,他们的服务我很满意。”这是石棉县老街社区幸福街27号居民王女士发自内心的感叹,在她看来,她所在网格的网格员孙晓晴是一个认真负责的人。
说到她与网格员孙晓晴的故事,王女士记忆犹新。
“那是一个周末,但原本的好心情却被突然发生的小区下水管道堵塞破坏了。”王女士说,“当时,小区的下水道堵塞了,只要楼上一用水,我们住在一楼的住户家中就开始冒污水,污水漫过卫生间、厨房、饭厅,连卧室客厅也没能幸免,到处是污水,又脏又臭。”
面对这样的情况,王女士一时间慌了神。突然,她想起了楼道门口张贴的网格员信息公示牌,她还清晰地记得网格员孙晓晴在入户走访时告诉她:“有困难随时找我,我来为你服务!”
于是,王女士按照网格员信息公示牌上的内容,拨通了网格员孙晓晴的电话。接到电话,孙晓晴立即前往王女士所在幸福街27号小区,现场进行处置。
在现场,孙晓晴发现自来水管道总阀没有专业工具无法关闭,楼上只要一用水,一楼就开始冒污水。于是,孙晓晴随即联系自来水公司,请他们派人先将生活用水关闭。随后,孙晓晴又和小区居民一起,找来专业疏通下水管道的施工队进行疏通,通过大家的努力,以最快的速度疏通了幸福街27号小区的下水管道,解决了居民的燃眉之急。
“有事找我,我为你服务!”这句话已经成为全市所有网格员面对群众时说得最多的话。事实证明,他们不仅这样说,更是在这样做。
孙晓晴是石棉县老街社区第33、34、35网格的网格员,服务的三个网格共有1940人,房屋927间。从2014年5月成为一名网格员至今,孙晓晴时刻铭记并一直坚持——“网格工作就是为民服务”这一工作宗旨。
在日常的工作中,孙晓晴积极学习了解社区相关社保、医保、低保、户籍、计生等政策,在居民咨询了解时能准确答复。邻里之间、夫妻之间、婆媳之间或者兄弟之间有了矛盾孙晓晴都会与社区调解员尽量劝调,孙晓晴始终践行着一个社区网格服务管理员的工作。
有他们 我感觉到很温暖
讲述人:受司法救助人李某
2016年7月的一天,天全县人民检察院的干警将1万元司法救助金送到受助人李某的手中,以帮助其缓解现实困难。从检察干警手中接过钱,受助人眼含热泪,不停地感谢党和政府的关心,感谢国家的好政策。
“感谢大家始终关心着我,这真的让我感到党和政府以及社会的温暖。”李某说。
在2007年,李某的儿子搭乘张某的货车出行,过程中发生车祸,导致李某儿子在内的4人当场死亡。事故发生后,经人民法院判决,张某需赔偿受司法救助人李某相关费用10万余元。
判决生效后,受司法救助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由于被执行人张某因交通肇事罪服刑,家中无可供执行财产,法院在将此次事故肇事车辆处置执行2万元后,作出了终结执行裁定。
2016年5月,张某刑满回家,受司法救助人又找到法院申请继续执行,并申请检察机关对该执行案件进行监督。经天全县检察院调阅执行卷宗审查,受司法救助人申请执行监督不符合受理条件。但检察官了解到,由于受司法救助人年逾七十,老伴去世多年,自己又身患疾病,生活和看病就医的费用全靠自己采茶维持;张某虽刑满回家,目前仍生活困难,靠打工度日。
面对这样的情况,天全县检察院依法为其申请了司法救助金1万元,以帮助其解决现实困难。
司法救助,展现了威严的法律所具有的温暖一面。
2014年以来,全市共计使用资金279万元,救助案件219件,人数284人。实现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对受到侵害但无法获得有效赔偿的当事人,由国家给予适当经济资助,帮助他们摆脱生活困境,既彰显党和政府的民生关怀,又有利于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维护司法的权威和公信。
公安民警帮助慰问贫困老人。
有他们 我的纠纷被化解
讲述人:群众黄某
2016年11月底,黄某拿到了某建设集团公司支付的工资款项,他与该公司的劳动争议纠纷总算得到解决,而在拿到工资之后,黄某也能够与家人过上幸福祥和的新年。
“感谢芦山县法院的法官,要不是他们的耐心工作,我还不晓得要好久才能拿到我应得的钱。”矛盾纠纷得到解决,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黄某心中的石头落了地。
黄某与某建设集团公司的纠纷,还要从2011年说起。当年,黄某经人介绍为该工程的技术负责人,并与某建设集团公司项目负责人刘某口头约定工资为10000元/月,且需总共扣除4000元保证金。2014年2月至2015年4月,该建设集团公司以资金困难为由未向黄某发放工资。在此期间,黄某以借支方式向刘某支取工资85500元。
后来,黄某向芦山县劳动保障部门申请仲裁,请求湖南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被申请人)支付拖欠的工资、电话补助及退还保证金等费用,但黄某对仲裁结果不服,遂起诉至芦山县法院。
庭审中,承办法官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但由于分歧较大,无法达成调解协议。承办法官多次组织调解无果,遂择期宣判。
在案件宣判后,承办法官意识到该案不能仅仅一判了之,要让黄某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也要保障社会的和谐稳定,还需要进一步做工作。所以,法官一方面再次联系用人单位,对其晓以利害,引导双方可通过“一揽子”方案,一次性彻底解决双方争议,从而调动当事人的调解积极性;另一方面,耐心安抚黄某的情绪,对其进行明理释法,结合法律规定降低其不合理的心理预期,建议其理性维权。最终,在法官耐心细致的调解下,经过两个多小时的电话沟通,最终促成双方达成了调解意向,并签订书面调解协议。
既要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要保障社会的公平正义,在化解矛盾纠纷中,全市大调解工作稳步推进。
要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就需要有个“中间人”,将矛盾各方拉到一起、坐到桌前,引导矛盾各方向着定纷止争,化解矛盾的方向努力。
在全市“大调解”体系中,不论是法官还是人民调解员,亦或是更多的大调解志愿者,他们正是在矛盾纠纷调解中起着“润滑剂”、“开锁器”的作用,在他们的沟通之下,一个个矛盾纠纷得以高效化解,矛盾各方握手言和,有效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有他们 我的损失被追回
讲述人:我市某企业负责人孙式江
“一句‘谢谢,你们辛苦了’远远不能表达我们内心的感恩之情。”从公安民警手中接过被追回的数十万元款项,我市某企业负责人孙式江感激地说,“在企业危难之际,是公安民警为我们挽回了损失,真的太感谢你们了!”
本次发还这家企业的钱款,是我市公安民警经过一个多月的艰辛努力追回的,企业负责人孙式江也深刻地感受到了公安民警的付出和努力。
2014年11月,孙式江所在的企业遭遇电信诈骗,犯罪嫌疑人在网络上假扮该企业管理者身份,要求企业财务向其指定的账户汇款100万元,由于犯罪嫌疑人伪装程度很高,企业财务信以为真,便将100万元汇出。在发现被骗后,该企业随即向公安机关报警。
接到报警后,公安机关高度重视,组成专案组全力侦破该案,辗转福建、广东、广西等地,最终成功抓获主要犯罪嫌疑人,追回了部分被骗款项。
维护每一个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是政法系统肩上的责任。面对蒙受损失的群众,他们竭尽全力帮忙挽回;面对影响群众安全感的案件,他们一丝不苟地办理。
这也是提高群众安全感的一项“民心工程”。虽然案件预防是关键,但是在案件发生之后能够最大限度地挽回群众的损失,也是政法部门职责所在。
群众的损失,不论大小,全市政法系统都努力挽回,真正让群众感受到严打违法犯罪和维护社会平安的决心。
法院向申请执行人兑付执行款项。图为申请执行人在法院工作人员的指导下填写有关材料。
有他们 我感觉到很公平
讲述人:申请执行人岳某
今年1月12日,申请执行人岳某满面喜色接过1.5万元执行款后,连声向法院表示感谢。
“感谢法院法官的工作,通过他们的工作我不仅拿到了赔偿款,更感受到了社会的公平和正义。”岳某说。
2002年,时年50岁的岳某因与被执行人石某发生交通事故,入院治疗,经鉴定为七级伤残。法院审理后,判决石某赔偿岳某医疗费、伤残补助费等共计5.1万元。今年1月11日,岳某来到石棉县法院执行局,称该案申请执行后,石某在陆续支付1万元后,再未履行过给付义务,自己家庭经济情况十分困难,希望法院恢复执行该案。法院立即查阅卷宗明确案情。
1月12日上午,石棉县法院执行干警前往石某家中,将其带至法院,与岳某协商处理该案。期间,石某态度恶劣,并且拒绝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法院决定依法对其拘留15日。然而,此时石某的妻子拦住警车,企图阻碍干警将石某带走。面对这样的情况,执行干警迅速反应,采取强制措施将其带至法院,并通过向其进行法律和道德宣传,从法理和情理的角度,让石某妻子清楚认识到丈夫在该案中应承担的义务。
最终,石某的妻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请求申请执行人和法院谅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当场给付1.5万元了结此案。法院提前解除了对石某的拘留。
“执行难”一直是群众心中的一大难题。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不能有效履行,受害方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公平正义的社会环境也因此受到损害。
在推进依法治理中,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感到公平正义成为政法系统各部门的共同追求。在市委政法委的统筹领导下,从公安机关的侦查到检察机关的监督,从法院的审判裁定到执行落实,每一个工作都在法律的轨道下良序运行,每一个案件都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解决“执行难”,只是我市政法部门维护法律权威、保障公平正义的一项抓手,通过一个个案件的执行到位,不仅让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更是维护了法律的尊严,让更多的群众看到政法系统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决心和努力。
2017 百姓和政法工作者的心愿
2017年已经开始,对新一年的政法工作,广大群众和政法干警都有新的期待。
“平安是每一个人最基本的愿望,虽然我离开雅安外出打工,但我的家在雅安,我的家人生活在雅安。希望雅安的社会治安能够越来越好。此外,不论我到哪儿,我也会自觉地宣传平安意识,引导身边更多的人投身到平安建设中去,共同建设平安、和谐社会。”这是群众肖振凯的希望。
“在2016年,法官的悉心调解为我解决了矛盾纠纷,也让我的合法权益得到了维护。在2017年,我希望更多的人能够学到法律知识,通过合理合法的渠道,理性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是群众黄某的愿望。
“作为一名法官,公平正义是永恒的追求,努力让每一位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是为之奋斗的目标。在新的一年中,法院干警将在所办理的案件中追求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进一步发挥好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保护诉权、公正裁判中的重要作用,努力实现案结事了,让群众在审判中不仅体会到法律的威严,更感受到法治的温暖。”市法院法官伍子刚说。
“期待新的一年政法工作,能够让社会各个阶层、各个年龄的人更加有安全感、安心感。同时,作为一名检察干警,我将坚持把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作为服务社会建设的基本途径,把维护公平正义作为检察工作的生命线。”这是市检察院干警郝连忠的打算。
“新的一年里,我期望通过全市所有公安民警的不懈努力,能让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更高,公安机关不断推出的各项便民利民举措,能为更多群众的工作和生活带来实实在在的好处!同时,也希望每一名和我一样的基层民警的工作,都能得到群众的理解和认可!”市公安局雨城区分局河北派出所康藏路社区民警戴鹏说。
“希望在新的一年里,我们法律人能够精诚合作,努力为群众多做实事,让每个人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法治阳光。”这是律师高义的愿望。
“2017年希望我所负责的网格能够更加和谐,我也将尽我自己最大的努力为每一位居民服好务。同时,也希望广大居民能够更多地支持网格员的工作,真正把网格员当成自家人。”这是网格员孙晓晴的期盼。
“作为从事一线交通管理工作的民警,我最大的愿望就是每一位驾驶员都能够遵章守法行车,自觉杜绝交通违法行为,文明礼让,共同维护平安、顺畅的交通环境。”这是交通民警罗鸿鹄的愿望。
雅安日报/北纬网记者 周昆
责任编辑:王茜
日期: 2017-02-17 15:00:17
编辑:王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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