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17-03-23 10:31:39
今年是“七五”普法规划的全面实施之年。为全面提升公民法治意识,树立对宪法法律的真诚信仰,我市组织开展了“三月法治宣传月”主题活动,让法治的阳光如三月春风般温暖每一个人的心田。
利用新媒体平台加强普法宣传;开展模拟法庭,让法治知识走进校园;用多种多样的形式在公共场所宣传宪法和法律知识,让群众知法、懂法、守法……如今,走进各县(区),普法宣传正如火如荼地进行着,不管是在公共场所,还是在学校、企业,随处都能感受到浓浓的法治氛围。
天全县乐英初级中学开展刑事模拟法庭
汉源县积极开展法治文化进社区活动
石棉县法治宣传进校园
芦山县开展2017 年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法治培训
法治宣传进公共场所,群众通过展板学习法律知识
名山区:
创新途径 普法宣传更接地气
“七五”普法以来,为不断丰富法治宣传教育载体和形式,名山区积极探索新途径,创新载体,并按照巩固传统媒体、发展新兴媒体的思路,打造全方位、立体化的法治宣传教育阵地,运用新媒体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深入推进法治名山建设。
创新载体
成立新媒体工作室
“瞧,现在微信上也能查询案件审理进度了!”
如今,登录“名山检察”微信公众平台,不仅能看到时事热点和发生在身边的典型案例,还能预约办理案件,微信平台上越来越完善的功能,让不少群众称赞。
“我们成立了新媒体工作室,充分运用新兴媒体打造多元化、立体式宣传平台,使‘名山检察’微信公众平台成为检察宣传的阵地、检民沟通的桥梁、便民服务的窗口、干警成长的平台,形成讲好检察好故事、发出检察好声音、传播检察正能量的宣传大格局。”名山区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名山检察”微信平台体现了名山检察文化的价值取向,微信内容从社会大众的司法需求出发,生动活泼地展示了检察风采。
成立新媒体工作室后,“名山检察”微信平台进行了完善。内容版块设置有“检察热点”、“社会焦点”、“法律法规”、“检察官说法”、“检察文化”和“传统文化”等版块,主要是将一周的检察要闻、时事热点、检察职能、涉及民生的典型案例以及检察文化、地方特色文化以图片、动漫等有趣的方式进行展示宣传。
此外,微信便民服务平台则在原有“走进检察”、“案件信息”、“在线服务”3个版块和内容的基础上,增加了“重要案件信息公开”、“案件程序重大节点变动信息”,向当事人及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等及时主动推送消息。律师通过微信注册并申请查询案件、办理预约事项等功能,为群众提供更精准、及时、便捷的案件信息公开服务。
同时,微信推送内容还将同步在门户网站、微博、《检察之声》等宣传平台上刊载,形成立体式、多元化宣传格局。
“伴随着互联网和数字技术的飞速发展,信息的传播形式和内容形态发生了深刻变化,新媒体正以空前的速度浸透到社会的各个层面,改变了人们获取信息的途径和习惯。这对于传统法治宣传模式而言,无疑是压力和挑战,同时,也为我们开展法治宣传方式方法的创新探索提供了机遇和广阔的平台。”该负责人认为,传统的法治宣传形式虽说比较方便,但缺乏互动性环节,使宣传效果大打折扣。而通过新媒体,能够实现与社会大众的互动交流。下一步,名山区检察院的新媒体工作室还将继续丰富符合大众阅读习惯的微电影、微信息、微动画、微漫画等法治宣传数字产品,让法治文化更亲民、更通俗易懂。
“广播村村响”
让法治宣传进村入户
“国家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殴打妻子是违法行为,实施家庭暴力要受到法律制裁;醉驾已入刑,酒后驾车将受到15天的刑事拘役;食品药品安全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了把食品药品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让老百姓吃得放心、吃得健康,请自觉与有关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走进名山区,无论是在乡镇街道,还是在田野小道,乡村广播里除了有悦耳动听的歌声与你相伴外,还会有法治知识的宣传。这是名山区为进一步增强广大农民的法律意识,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以“广播村村响”工程为载体开展的法治宣传新举措。
“依托‘广播村村响’平台,为全区普法、依法治理和法律知识的宣传工作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注入了新的生机和活力,群众的学法热情得到了激发。”名山区司法局相关负责人说,“广播村村响”工程让法律知识走进了千家万户,起到了普及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服务广大群众和提供法律帮助的桥梁纽带作用,深受农村群众喜爱和好评。
名山区“广播村村响”根据农村群众的作息时间和不同季节,选择群众早饭或晚饭时间,每天定时播放2小时,也可以定时、定区域自动播放。通过宣读讲解、专题讲座、以案说法等多种形式,让群众深刻体会到法就在身边,法就在生活中,有效促进了广大村民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等行为习惯的养成。
“广播村村响”工程不仅是普法进村的重要渠道,还是宣传政策、服务群众、倡树新风、指导生产等多方面工作进农村的重要途径,依托“广播村村响”开设法治宣传栏目,充分发挥“广播村村响”优势,针对普通群众进行一些通俗易懂的法律知识宣讲,通过浅显的语言、入情入理的说教,拓宽了农村群众接受法律知识的途径。
此外,为广泛增强法治宣传,名山区司法局还在官方微博、名山之窗、名山长安网等多个媒体平台发布法治知识,开展法治宣传,不断扩大普法覆盖率。
雅安日报/北纬网记者 蒋阳阳
石棉县:
以案释法 让群众做法律明白人
一案一判,一判一释,一释一解,石棉县人民检察院与石棉县人民法院通过坚持公正、公平、公开、规范的原则,积极开展以案释法工作,建立陪审机制,实施法院开放日,将法庭设在百姓身边,以现场说法的形式,让法律法规更接地气。
到群众身边普法
2016年6月9日,石棉县法院在石棉县草科乡公开审理了一起张某等3人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案件。石棉县检察院副检察长王永慧依法出庭支持公诉,当地群众参与了旁听。
不少人都认为打野鸡、吃野味不犯法。被告人张某等3人也是这样认为的。于是兄弟三人便商量到山上去捕几只野鸡来“打牙祭”。随着8只野鸡(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红腹角雉)在兄弟三人的猎枪下殒命,兄弟三人幻想中的饕餮大餐成了监狱中的几年生活。
兄弟三人压根不知道,一时兴起的举动为他们带来了牢狱之灾。王永慧在发表公诉意见时,认真剖析了此案的起因,结合此案,向被告人和旁听群众深入浅出地讲解了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和非法持有枪支的危害性,并要求旁听群众引以为戒。
“原来打野鸡是犯罪,回家后要告诫亲人,不能犯法。” “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判刑重,要爱护生态,爱护野生动物。”“以后一定要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好公民。”审判结束后,石棉县检察院的工作人员向陪审的村民及基层干部发放宣传单,以检察官说法的形式,从禁止非法狩猎,禁止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禁止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制品等几个方面的法律知识下手,结合现场庭审的宣判结果,为群众详细讲解了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的相关处罚与量刑规定,起到了良好的警示效果。
将庭审现场从法院搬到了案发地群众身边,以公开审判的形式展示了司法的公正,更形象地彰显了法律的权威。通过以案释法的形式,让群众在学法的过程中,自觉守法,在全社会范围内掀起学法浪潮。
以“做菜”形式说法
“法律法规就好比鱼翅,你只告诉老百姓鱼翅是一道美味的菜肴,老百姓不会信。当你将真的鱼翅拿给老百姓看了,再告诉他们如何烹制,老百姓才能对鱼翅有个形象的了解。”在石棉县宰羊法庭庭长刘波的形象描述下,将以案释法的作用和原理做了详细解释。“以案释法的过程,就是教群众学法守法的过程。”
在刘波的庭审上,旁听席中不仅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还有基层政府负责人、当地有名望的人和普通群众。每次庭审都是一堂生动的法律课。
“在分清责任的情况下,对牵扯的法律进行解释,这叫释法。”刘波说,庭审是铺垫,相当于买菜的过程,举证就是做菜的过程,判决结果下来,这道菜就做好了。这道菜为什么要这样做,其实就是这个案子为什么会这样宣判。在旁听的过程中,群众不仅学了法,也会在内心敲响警钟,不去触碰法律的底线。
俗话说,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嫁出去的女儿真的就可以不负担赡养老人的职责吗?在农村,女儿出嫁了就是别人家的媳妇。娘家的事,娘家人自己解决。因此,部分出嫁后的妇女就不再担负娘家老人赡养的责任,造成因老人赡养问题兄弟姐妹对峙公堂的事情时有发生。
在审理此类案件时,把法庭搬到群众身边,邀请基层干部与村民参与旁听。通过一个案例一套法律一个讲堂的形式,让群众改变传统思想,形成自觉学法风尚,达到以案释法,警示一片教育一群的作用。刘波决定,下一步,还将与全县各乡村组加强联系,群众需要什么,就讲什么,让群众“点菜”,法院与检察院 “做菜”,让更多的人了解法律、尊重法律、学习法律,最后让全社会掀起学法守法风尚。 雅安日报/北纬网记者 胡月
芦山县:
加强国家工作人员法治教育 奠定用法基础
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基础性工作,是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有效途径。这其中,开展拟任职人员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就是重要的一环。
“通过学习和此次考试,我愈发认识到在工作中依法行政的重要性,而且在强化自身对法律知识的同时,也进一步强化了自己的法治思维,这些都对我在新岗位上继续以法律为准绳做好各项工作,颇有益处。”在参加芦山县拟任职人员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后,一名即将走上新岗位的干部这样说道。
这只是芦山县树立法治意识、厉行法治,持续加强国家工作人员法治教育,建设法治芦山所取得成效的一个缩影。
学习更全面 制度来保障
坚持把学习宪法放在首位,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深入学习与履行职责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深入学习与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法治县建设相关的法律法规——这是芦山县在《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中,为该县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确定的“规定动作”。
以其中的深入学习与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法治县建设相关的法律法规为例,芦山县立足自身,将认真学习与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生态环境保护、发展循环经济、征地拆迁补偿、农村土地承包等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作为重点,持续为全县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同时,学用结合的理念也是芦山县国家工作人员牢固树立并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指导思想。
正如芦山县依法治县办相关负责人所言,这其中最关键的即 “自觉”二字。而也只有随着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自觉性的不断提高,法律意识和法治素养的明显增强,以及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能力的普遍提高,更多的国家工作人员才能为持续推进国家法治建设,为加快“秀美芦山·生态强县”建设,发挥出更多更大的重要作用。
而在不断提升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自觉性的同时,学法用法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同样为此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如健全完善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芦山县不仅将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列入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组织开展集体学法,更是要求党委(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讲法治课,做好学法表率。
学用相结合 突出实效性
学法绝非简单的学习和熟知法律知识本身,而是在边学边用中将用好法作为最终目的。这是芦山县针对国家工作人员如何学好法、用好法中,始终坚定不移努力的方向。
这其中,加强法治培训即为芦山县在开展这项工作中,学用相结合的一个最佳体现。
7日,为期2天的“芦山县2017年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培训班”正式拉开序幕。这是一场旨在进一步加强换届后法治工作队伍建设,持续激发基层发展再建热情的培训。
培训课程不仅有农村产业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管理与资金使用、村级财务管理、群众工作方法等实用性课程,更有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省委十届九次全会、市第四次党代会精神解读,以及党风廉政建设、预防职务犯罪、农村基层党建和党务知识实务等与学法用法相结合的重头戏。
其间,无论是会议精神解读,还是党风廉政建设、预防职务犯罪等课程,每一项都以理论联系实例的方式,给予深入浅出的解读,让每位与会者对自身工作岗位的重要性,以及农村基层各项工作如何更加有效地开展,有了更深入的认识和了解。
“此次培训非常对我们基层干部的‘胃口’,而且都是在农村基层开展经济发展和法治建设工作中,必须掌握的基本知识。”一位在换届选举中新当选的村党支部书记,说出了自己参加此次培训后的感受。
谢丽
雅安日报/北纬网记者 孙振宇
天全县:
关爱明天 创新普法进校园
“今天是我们学校模拟法庭正式开庭的日子……模拟法庭展演的是审判王阳明、胡为的案子……我要扮演书记员的角色,活动让我明白了许多道理,懂得了许多法律知识……”这是天全县思经初级中学学生李婉颖在参加学校模拟法庭活动后写下的一段感受。近年来,类似这样的普法宣传活动,在天全县各中小学并不鲜见。
一直以来,天全县党委、政府都十分重视青少年的普法教育工作,形成了党政主导,关工委主动牵头,部门积极参与,学校具体实施的工作格局。
通过法治讲座、刑事案件模拟法庭法治知识体验教育等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在天全县掀起了一次又一次的高潮。
各司其职落实普法
自2015年,中国关工委、司法部、中央综治办关于联合开展第三届“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文件下发后,天全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决定在全县中小学校中长期开展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
为了推进活动的有序开展,相关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协调推进普法教育活动向纵深发展。县关工委负责牵头、协调;县教育局发挥学校主渠道、主阵地作用;县综治办负责将普法教育活动纳入综治年终目标考核,并协助县委政法委做好每年对全县各学校法制副校长的调整充实工作;县司法局积极开展依法治校检查达标活动。
学校作为青少年普法教育的主要阵地,全县各中小学不仅成立了由校长任普法领导小组组长的领导班子,还利用校园宣传栏、广播、橱窗、电子屏幕、黑板报、文化墙等开展法治知识宣传,形成了学法、知法的良好校园氛围。
各学校还把普法教育纳入教学内容,购买了普法挂图和普法教育读本,达到每个班主任人手一册,作为普法教育的基本教材,并坚持德法有机结合,化法为规,加强学生日常行为的管理。
普法教育成效显著
法律知识专题讲座是开展普法教育的常用形式。天全县将与青少年相关的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禁毒法、治安处罚法等“五法”及交通安全法作为专题讲座的重点,两年内举办了101场讲座,将法治教育落到了实处。
为了使青少年普法教育取得更好的效果,天全县关工委法制团与天全县人民法院的刑庭和民庭配合,针对全县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特点,共同编写了刑事案件和民事案件的模拟法庭材料。在全县9所中学举办了“关爱明天,与法同行”刑事案件模拟法庭法治知识体验教育活动,参加的师生和部分学生家长代表达7000余人。
县关工委还将天全中学举行的刑事案件模拟法庭审案过程刻成光盘发给全县33所中小学校,学校组织学生收看达27500余人次。参与和收看的学生表示,这种形式避免了空洞说教,很实在。
在“法律进校园”活动中,天全县还开展了禁毒防艾的知识竞赛和演讲比赛,举办了法治知识墙报和法律知识图片展,组织学生观看了法治微电影。
通过青少年普法教育宣传,天全县青少年的法治意识明显增强,违法犯罪数量明显下降。数据说明了一切——2014年,天全县青少年违法犯罪39人,2015年—2016年,下降到14人。
高纪志 雅安日报/北纬网记者 肖科
荥经县:
法治宣传全覆盖 文明新风吹拂“鸽子花都”
15日中午,荥经县春日暖阳照耀。在该县附城乡南村坝新村聚居点,村民们纷纷走到村级活动广场,一边晒太阳,一边阅读法治宣传栏上的内容。这一期宣传栏上的内容有《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还有《十八大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论述》以及法律大讲堂。
县城内,若水公园法治文化公园及鸿林小区法治文化步行街上,不少市民正在阅读和法律相关的知识。
在荥经县明德小学,广播用悦耳的声音播放着“破坏公物,乱扔垃圾,都是错误的行为”,教导孩子们遵守规则明辨是非。
……
在公共场所就能学习宪法和法律知识,对于荥经县的群众来说是一件司空见惯的事。2015年以来,该县不断加强法治宣传力度,大力营造浓厚的法治宣传氛围,用多种多样的形式在公共场所宣传宪法和法律知识,让人民群众知法、懂法、守法。
法治进新村
新村有了新风尚
“大家都学了法,邻里之间有了小纠纷坐下来好好说,遇到大麻烦摆出法律冷静说,大家不吵不闹,把日子过好。”吃过午饭,南村坝新村的村民毛建锦走到新村法治文化广场,加入到学习法律知识的队伍中。她说:“党委、政府大力宣传法治,村民们学习了不少法律知识,现在遇到矛盾纠纷,首先考虑的是通过法律来文明解决,邻里之间很少出现吵闹等不文明现象。”
无论是宪法还是其他法规,对于大多数人而言,阅读起来都是枯燥的,是什么样的原因吸引了村民们的注意力,让大家喜欢上阅读宪法和法律知识呢?
原来,把这些法律知识用幽默诙谐的漫画形式来表现,吸引了村民的注意,简明扼要的文字阐述了法律要素。
“我们还有学习班,看视频学宪法、法律。”村民李丙杰说道。
李丙杰口中的学习班,指的是农民夜校。春节过后,荥经县各村的农民夜校全面开班,宪法和法律知识是夜校课程中的重点内容。南村坝新村的村民也纷纷走进了农民夜校学习,而该村农民夜校的第一堂课就是学习宪法。
法治新风的吹拂,民风和谐了,南村坝新村聚居点展现出一派文明的景象。村民们按照新村管理条例将村庄打扫得干净整洁,房前屋后种花种草,邻里之间笑脸相迎。
建设法治阵地
市民随处可学法
进入荥经,在国道108线沿线、荥天路沿线、附渔路沿线、县城主要街道等重要点位,均悬挂了明显的法治标语,设置了法治喷绘,法治元素随处可见。橱窗板报、LED屏、公交站台、户外广告位等都成为了荥经县依法治县办法治宣传的固定阵地。
荥经县城内还专门打造了法治文化公园和法治文化步行街。公园环境优美,步行街宽敞整洁,有专门的休息设施,不少市民聚集在这里喝茶、下棋、摆龙门阵,最显眼的地方,林立了十多个古色古香的法治宣传栏。交通事故处理流程、农民工维权指南、如何申请法律援助等,简洁明了的标题、生动形象的图画,让人过目不忘。
“法治宣传栏的具体内容和设计由各法治宣传牵头单位制作,由县依法治县办统一指导规划。”县依法治县办负责人介绍,今年以来,为了进一步巩固提升宣传效果,荥经县对城区若水公园法治文化公园及鸿林小区法治文化步行街2个标准性法治宣传阵地上的法治宣传栏进行了任务分解,各相关部门安排专人进行维护和内容定期更新,宣传内容摒弃以往长篇大论、文字堆砌或法律条文的照搬,而是选择群众关注度高的、与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利用群众易于接受的法治漫画、宣传警示画、以案说法等形式进行宣传。
与此同时,为了做好青少年的法治教育工作,荥经县依法治县办认真制定了“法律进学校”工作计划,充分利用张贴标语、校园广播、黑板报、橱窗等形式,营造校园法治教育氛围,让每一面墙、每一个角落都成为无声的教材,让校园法治教育无处不在。
雅安日报/北纬网记者 杨瑞
汉源县:
提高妇女法律意识 构建文明和谐社会
6日,在第107个三八妇女节前夕,省人民检察院联合市人民检察院、汉源县人民检察院,在汉源县开展了“妇女权益保护宣传周”活动。来自汉源县各乡镇、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妇女工作者齐聚一堂,一场由省检察院公诉二处的检察官蔡靖给大家带来的题为“拿起法律武器,向家暴说不”的专题知识讲座,拉开了今年汉源“妇女权益保护宣传周”的序幕。
“丈夫经常打我,一喝醉酒就打。那天晚上,他从外面回家,让我去接他,我说没有手电筒不敢去,他回家后就捡了一只鞋子打我的脸,又把我按在沙发上掐我的脖子,掐得我喘不过气来。”这是一名妇女诉说她遭受家暴的经历。
“长久以来,我们国家对家庭暴力的立法是空白的、缺失的,这在客观上促使了家庭暴力受害人求救无门这一现状的产生。有的受家暴者主动找到相关部门反映情况,但是得到的帮助有限,并不能真正解决问题。”汉源县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说,“清官难断家务事”,国家、社会对家暴的劝阻、干预多停留在道德层面,缺少强制力和执行力。因此,一旦遇到遭受家暴的情况,受害人想到的不是寻求帮助,而是默默承受,没有积极主动地找有关部门维护自己的权利,使得家庭暴力一直延续,甚至愈演愈烈。
2016年3月1日,我国首部反家庭暴力法正式颁布实施。反家暴由个人的私事、家务事转变为国家的、社会的责任,法规的实施,为妇女儿童提供了法律武器保障,但要让更多的妇女儿童会用这把武器,还要靠持续不断的宣传。
“只有打人才算家暴吗?”
“反家庭暴力法第2条规定,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一旦自身权益受到危害,妇女应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身权益。妇女同志要勇做奋发有为的新女性,要勇做引导文明的新女性,要勇做勤奋学习的新女性。”
现场,不少妇女提出自己的疑问,普法工作人员都耐心地为她们解答。
当天下午,汉源县检察院又与汉源县妇联联合举办了三八法治文化进社区活动。摆展板、发宣传单,活动还未正式开始,便吸引了一大批群众驻足观看。
“如果我还没有遭受家庭暴力,但是已经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反家庭暴力法可以保护我吗?”面对在场妇女的提问,现场工作人员立即作出回答:“可以!反家庭暴力法明确规定,面临被家暴的危险,就能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从家事变国事,法律正在为妇女儿童权益护航。“妇女权益保护宣传周”活动的开展,让社会联动机制真正地动起来,共同形成抵御家庭暴力的一道防线,并共同营造保护、尊重女性的社会风气,让女性在社会生活中获得安全感和尊严感。
雅安日报/北纬网记者 胡月
责任编辑:王茜
日期: 2017-03-23 10:31:39
编辑:王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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