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日报讯植树造林,惠及子孙。我市将继续实行退耕还林现金补助政策。昨(27)日,记者从市财政局获悉,日前,经国家核定我市2008年应给予现金补助的面积为75.5168万亩,省财政厅下达我市退耕还林现金补助1510.34万元。
据了解,1996年至2006年,省累计下达我市退耕还林面积94.27万亩,根据国家林业局核查的结果,扣除补助期满还生态林面积17.4426万亩、还经济林面积1.3106万亩,2008年应给予现金补助面积为75.5168万亩,我市七县一区均有涉及,补助标准为每亩20元,全市补助总额达1510.34万元。
退耕还林现金补助是中央财政安排的,用于退耕农户退耕后维持医疗、教育、日常生活等必要开支的专项补助资金。据介绍,我市享受退耕还林现金补助的植树林分为生态林和经济林,还生态林补助期限为8年,还经济林补助则为5年,均是从2001年开始的。市财政局农业科有关人员表示,将严格按照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退耕还林工程现金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要求,及时将现金补助落实到每个退耕农户。实习记者廖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