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市总工会从省总工会争取到410万元中央财政拨付困难职工帮扶中心专项资金。这批资金将用于帮扶在我市各级工会已建立困难职工档案的职工(含农民工),具体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经政府救济后生活仍十分困难的职工;家庭人均收入虽略高于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但由于疾病、子女教育或意外灾难等原因,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困难职工;因各类灾害或重大意外事故造成生活特别困难的职工。
为了确保此批专项资金发放的规范高效,市总工会将进一步完善专项资金发放、使用、管理和监督公示制度,精心组织实施好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工作,做到方案科学合理,资金划拨、发放及时,账务处理正确,帮扶对象清楚,实名制表格项目完备,发放手续齐全,使用计划和发放结果相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