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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全面推进以总法律顾问制度为核心的企业法顾问律制度建设,加快建立健全公司法律风险防范机制,总结公司法律事务工作,交流经验,全面部署下一阶段公司法律工作,中国联通法律工作会议于2007年11月6日至7日在北京国谊宾馆举行。中国联通公司党组书记、董事长常小兵,中国联通公司副总裁兼总法律顾问杨小伟等领导出席了会议。
常小兵董事长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他指出,国务院国资委和荣融主任高度重视企业风险防范工作。随着公司的发展壮大和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企业面临的各类风险是客观存在的。要充分认识到建立健全风险防范体系,是企业保驾护航的长期需要。他要求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法律顾问队伍建设和内控制度建设,依法办事,防范风险。
为进一步加强法律工作,防范经营风险,按照《国有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2004年中国联通总部成立了法律事务部。今年,公司党组决定由杨小伟副总裁兼任公司总法律顾问。目前中国联通绝大部分省分公司和部分子公司都设立了法律事务机构,并确定了一名公司领导分管法律工作,公司上下法律顾问队伍也有所充实,以总法律顾问为核心的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和法律风险防范体系已初步形成。
中国联通公司总法律顾问杨小伟副总裁在会上对公司下一阶段深入开展法律风险防范工作做出了全面部署。杨副总裁要求公司各级领导要充分认识到当前公司风险防范和法制建设工作面临的形势和加强法律工作的重要性。同时他指出公司的风险管理工作要与内控建设工作统筹并举,常抓不懈。要求各公司抓住困绕经营效益提升的关键风险点,深入分析并完善各项内控制度。进一步落实控制责任,通过业务流程和信息系统加以固化和规范,建立和完善风险动态管理机制和内控长效机制。最后,杨副总裁指出,企业法律顾问是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建立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的具体执行人,因此要建立一支高素质的法律工作者队伍,要注重创造有利于优秀法律顾问脱颖而出和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的用人环境,要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企业法律顾问的积极性,使他们能够努力工作,有所作为,为进一步提升中国联通公司法制工作水平,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做出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