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雅安市委组织部 雅安市人事局
关于2007年下半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适应我市社会事业改革和发展的需要,根据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严格控制事业单位补充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雅委办[2006]31号)以及国家、省、市有关事业单位招考人员的规定,经请示市委、市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在市、县(区)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纪检监察部门参与监督,市、县(区)组织人事部门牵头组织,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具体实施。
二、招聘原则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凡进必考”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现场考核、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其中,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采取直接面试及考核的方式招聘。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组成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面试、全面考核、双向选择、择优聘用的原则确定拟聘人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直接到用人单位报名。具体面试考核时间由用人单位决定。
三、招聘单位及名额
本次共招聘事业人员 323名,具体招聘单位、职位分布及报考者资格条件见附表《雅安市2007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工作人员职位分布暨报考资格条件汇总表》。也可登陆雅安市人事局网站(网址:互联网http://www.yars.gov.cn、党政网http://10.16.103.8)、或雅安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www.yapta.gov.cn)查看、还可直接到市、县(区)人事部门现场查询。
四、应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身体及心理健康。
2、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35周岁。其中: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的优秀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到40岁以下。
3、具备各职位详细要求的学历、专业、资格等条件(见附表)。
4、符合经主考机关批准、招聘单位根据职位需要确定的其他条件(见附表)。
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
五、报名时间、方式及注意事项
报名时间:2007年10月16日-17日上午8:30至下午5:30。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考市属单位的到市人事局报名,报考县(区)属事业单位的到相应的县(区人事)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报名,报考者应根据所学专业、按照招聘职位具体要求、对口报名,每名报考者限报一个职位。
报考市委党校、雅安职业技术学院、市医院公开招聘的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人员,直接到用人单位报名,报名起止时间为:2007年 10月16日-17日上午8:30至下午5:30。
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者请携带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等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标准照片3张(1寸),到报名点填写《雅安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由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审查。
2、本次招聘只限雅安市妇幼保健院、荥经县煤监局、荥经县民建彝族乡、荥经县宝峰彝族乡等4个单位可招2008年应届毕业生,但须提供学校出具的系应届毕业生、能于2008年7月按期毕业等证明。其余单位的应聘者均需要有正式毕业证才可报考。
3、机关和事业单位符合报考条件的在职人员,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与其他单位签定有正式合同的报考者,须征得单位同意。如系“西部志愿者”和“三支一扶”、“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计划”“特岗教师计划”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县(区)及相关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符合加分条件的还须出具志愿者服务证明、服务期已满、经考核合格等证明材料)一份。经审查后,符合加分条件的,交主考机关备案以办理加分手续;凡报名之日起7日内未提供有效证明的,不再受理加分申请。
报考者弄虚作假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名或聘用的,取消报考者的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现场缴费: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按照省财政厅、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73号文件核定的标准,在报名点现场缴纳笔试考试费每科50元/人(进入面试考核的考生须另交面试费80元/人,在领取面试考核通知时缴纳)。
准考证发放:报名结束后,由市、县(区)人事部门考试中心统一汇总报名数据,制作笔试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为2007年11月14日-15日,考生在原报名点领取准考证。
六、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测试和面试答辩(含专业技能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每项满分分别按100分计算。笔试与面试折合比例、总成绩计算方法如下:
报考教师职位的:即雅安职业技术学院及其他单位招聘的教师人员,笔试测试占考生考试总成绩的30%,面试及专业技能测试(含试讲)占考生考试总成绩的70%。考生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符合国家和省有关加分政策的,在笔试折合后的成绩中加分。考生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及专业技能测试(试讲)成绩×70%。
报考其他职位的:考生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测试占考生考试总成绩的50%,面试及专业技能测试占考生考试总成绩的50%。符合国家和省有关加分政策的,在笔试折合后的成绩中加分。
竞争同一职位的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时,需在面试及专业技能测试(试讲)后迅即安排加试,加试内容和形式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决定。
(一)笔试测试
本次公开招聘笔试测试科目为《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由市人事局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1、笔试开考比例:笔试报名人数与各职位招聘名额之比应不低于3∶1(个别紧缺专业的特殊职位经市、县(区)组织人事部门批准后可以放宽到2∶1),达不到要求的,可根据报考者意愿调整报考职位(须符合相应职位要求),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相应调减或取消该职位的招聘计划。
2、笔试测试内容:测试考生有关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主要测试报考者应掌握的法律法规、事业单位改革与管理知识、公民道德建设、四川省情、公文写作、时事政治、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等方面的基本常识。由省考试中心统一命题。
3、笔试时间: 2007年11月17日上午9:00-11:00,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面试及专业技能测试
面试开考比例:笔试测试结束后,由市、县(区)组织人事部门及用人单位按照管理权限,依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的原则、根据报考人数和各职位招聘名额3∶1的比例(个别紧缺专业的特殊职位经市、县(区)组织人事部门批准后可以放宽到2∶1)确定进入面试及专业技能测试的人员。每个职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排名最后一位的考生成绩并列时,一并进入面试及专业技能测试。
各职位进入面试的确认人员中未达到最低开考比例时,应依次递补,无法递补或递补后仍达不到最低开考比例的,则相应调减或取消该职位的招聘计划。
面试及专业技能测试。市属事业单位的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县(区)属事业单位,由各县(区)组织人事部门具体组织实施。面试答辩及专业技能测试,主要采取面试及现场测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者所应聘岗位必须具备的专业基础知识、实际操作能力、心理适应能力、口头表达能力、仪容仪表等。成绩须当场公布。
面试及专业技能测试实施工作,参照四川省人事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国家公务员录用面试工作细则(试行)〉的通知》(川人发[2004]59号文件)的要求进行。
面试及专业技能测试的具体时间、地点,由各县(区)组织人事部门或市属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确定。请应聘人员随时注意雅安市人事局网站或各县(区)人事部门或市属招聘单位公布的相关通知信息。
七、体检与考核
体检与考核工作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具体负责。
根据考生志愿及考试总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等额确定各职位的体检人员。体检应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文件)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另有国家颁布的行业从业体检标准的,一并结合执行。招聘职位对应聘者身体有特殊要求的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事先公告。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合格的人员,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资格资历等进行考核,并对应聘者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凡考核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应聘人员、以及复查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取消其应聘资格。招聘单位可以根据空缺名额,经其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并报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后,按照考试成绩和体检结果,依次等额递补。
八、公示
对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在市人事局网站或县区人事部门办公场所或招聘单位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受理投诉,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反映有严重问题且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又一时难以查实或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聘用
1、公示合格者,由市、县(区)组织人事部门审批用人计划,并按有关事业单位聘用规定分别办理聘用手续。聘用时,聘用合同中应明确至少五年的服务期。县(区)属单位聘用结果应分别报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备案。
拟聘人员如系2008年毕业的高校应届学生,应在2008年7月底前取得正式毕业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视情况需要,与其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并统一规定报到期限和报到时应交验毕业证、学位证及英语等级证书等报名资格条件中要求的证件、证明材料等。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逾期未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2、本次公开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均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者发现隐瞒聘前病史并且身体条件不符合职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聘用人员实行以岗位管理为基础的聘用合同制度,不再办理聘用干部手续。
3、本公告中未明确具体招聘单位的专业职位,由各县区组织人事部门商主管部门确定应聘人员的具体分配单位。
十、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执行。为保证招聘的公开、公正,必须邀请纪检监察等部门参与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并严格追究有关工作人员的责任。
本次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人事、财务等岗位,以及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工作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它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回避。
十一、时间要求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从公告公布之日起,应于90日内结束,遇有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
本公告由市、县(区)组织人事部门共同负责解释。
监督举报电话:
市纪委监察局(0835)2824444
市委组织部(0835)12380
查询网址:互联网http://www.yars.gov.cn
党政网http://10.16.103.8
报名点咨询电话:(长途区号0835)
市属单位:
雅安市人事局2223370、2240588 中共雅安市委党校2350967
雅安职业技术学院 2241755 雅安市人民医院2862067
县(区)属单位:
雨城区人事局2823845 天全县人事劳动局7227143
芦山县人事劳动局6521476 宝兴县人事劳动局6822583
名山县人事劳动局3235189 荥经县人事劳动局7623899
汉源县人事劳动局4298905 石棉县人事劳动局8858552
二○○七年九月三十日
附件:《雅安市2007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工作人员职位分布暨报考资格条件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