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约翰·欧文 著
借评论俄罗斯作家列斯科夫的机会,本雅明曾经深有感触地写道,“讲故事这门艺术如今已日薄西山,要想碰到一个能很精彩地讲一则故事的人,是难而又难了。”诚哉斯言!假如我们剥开一切所谓现代或后现代、商业或纯文学的外衣,用“讲故事的能力”来删选小说家,我想,很多被吹捧出来的文学泡沫,或许都会很自然地破灭。约翰·欧文,属于在世作者中为数不多的、有着高超讲故事能力的小说家之一。在一次关于本书的访谈中,他谈道,“好故事是好作品的必要条件。通过一个好故事,我可以把种种过于复杂、扭曲、委婉的主题,纳入一个通俗的表现形式中。”他将自己定位成是一个说故事的人,这一点,让身为美国人的他,在小说血缘上和英国小说异常的亲近。家庭生活的小说骨架,细致锐利的观察,富有洞见的幽默,以及一个从容不迫、张弛得当的好故事,构成了从狄更斯到毛姆直至格里厄姆·格林的英国小说传统,也成就了约翰·欧文小说中最动人的部分。说到对宏大长篇的驾驭,欧文甚至把自己的一条爱犬取名“狄更斯”,以表达对这位19世纪叙事大家的尊敬;至于幽默,虽然有衣阿华大学的写作导师、黑色幽默巨子冯内古特的称赞,但在我看来,欧文的幽默更接近毛姆,外带一点温文尔雅的忧伤,而非手术刀式的冰冷;至于在《寡居的一年》里,女主人公露丝手头那本一直翻看和思考着的《格林传》,则毫无疑问地显示着格里厄姆·格林这位现代英国大家对欧文的至深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