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心魂8
“五千两?!”尧姝吃惊,故不上伤心,从床上跳起来,小小苏灵巧地跳到尧姝肩上。
尧姝抬头望向笔直地站在自己身前看似瘦小却十分高挑的李公子,单手把小小苏揪下肩来,两只小手指粗鲁地掐着小小苏的脑袋高举过自己的小脑袋钓挂在李公子面前,对着李公子粗鲁地大吼,“这只破松鼠要五千两银子,你是喂它吃珍珠的不成?五千两银子,这破东西你要卖我五千两银子,你到底是不是人。你知不知到,现在和将来会有多少人饿肚子,多少人没银子,多少人会为了银子出卖父母亲人,出卖自己;多少人会走投无路,为了银子做盗贼、开黑店、当官受贿、欺压百姓。你知道怎么多银子能够让现在多少正在饱受饥饿的穷苦人吃上一顿饱饭吗?你知不知道,天灾人祸、粮食绝收的时候,悲惨的百姓们为了保命往往食人,甚至食子,说来说去,不就是那些官僚贪污了救济百姓们的粮银,还有更可恶的,居然有天子不派粮银救灾,只顾自己挥霍享乐。”不管了,乱扯一通,谁叫我第一眼看到就非常非常喜欢小小酥,哦,对了,书生刚才说,好像它叫小小酥什么的,小小酥,听起来怎么这么耳熟?不管了,总之我很想很想留下它,可是我那有那么多钱买下它嘛,我根本就没有私房钱,最算向怪老头要,他也不可能给我那么多钱的。这个混蛋书生就不会不要钱地送给我吗?怎么说我也是红倾布庄的小姐,竟然来到红倾布庄,只是把可爱的小小酥当作见面礼送我而已。“我最恨的就是那个隋炀帝……”
李公子轻佻地打断尧姝的话,就是赖皮欠揍地说,“呵呵~~~小姑娘,你别扯太远了,这跟我说的五千两有什么关系吗?还有,不是五千两银子哦,是五千两金子哦。”
尧姝目瞪口呆。
“再有,小小苏确实很喜欢吃珍珠粉末,我也常常喂它吃它最喜欢的珍珠粉末。”
尧姝无语,快虚脱了。
“咳~~~咳~~~最后,小姑娘,你能不能把小小苏放下了,你这样掐着它高高举起对着我,我不难受,可是小小苏很难受。”她才怎么丁点高,一直高举着手,不累吗?
小小苏有些怨毒的看着李公子,像是在抱怨,这么久才想到我在受苦,这样钓着,好难受哦。
“呀,对哦。”对不起啊!小小酥,是我太大意了,只顾着想留下你,把其他的都忘了。
尧姝无限柔情地望向小小酥。你还好吧,你不好也没关系,可是你千万不要讨厌我,你要是讨厌我了,以后我们还怎么相处,其实我是很热爱小动物的,你不要误会我。你看你那么可爱,虽然毛色毛质很差、背脊上的那条黑线太丑、尾巴太粗、耳朵小了点,其他的还行,你还是蛮可爱的嘛。不过,你背脊上的那条黑线真的好丑,等我留下你后,把它染成白色的好了。我再做两个耳套,套在你的两只小耳朵上,弄出两只又大有可爱的耳朵来,这两只小耳朵就塞在下面好了。至于这只尾巴嘛。嘻嘻~~~就把它上面蓬松的毛剃了吧,那样就会变得小巧可爱了……
尧姝胡思乱想了一大堆,但就是没有放下小小苏,小小苏还被痛苦地钓挂在那里,背对着尧姝。不过,小小酥似乎能够感应到尧姝的心想。
我受不了,我好难受,这个白痴女人,以后就是我的新主人了吗?我好难受哦,我就要在这里一直被虐待了,我最爱的主子竟然不会救我~~~我就要在这里一直受苦了,他,他,他竟然在那里……
李公子仿佛也能感应到尧姝的心想,俏皮的强忍大笑出声,只是捂腹裂嘴,小声地讥笑,却刻意背着吴用,不让他觉察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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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资料——吃人:
吃人肉的现象,在中国漫长的历史中并不罕见。最常见的一种情况是,悲惨的百姓遇到天灾人祸、粮食绝收的时候,为了保命吃食同类。不过,吃人现象不仅仅存在于这一种情况。
三国时期,袁绍围臧洪时,“城中食尽,初尚煮筋角,后无可食者……(臧洪)杀其爱妾以食军士。”“吴将高澧,好使酒,嗜杀人而饮其血。日暮,必於宅前后掠行人而食之。”
十六国时期,前秦的苻登领兵作战时就吃敌人的俘虏,这样部队每天都可以吃肉,所以战斗力非常强悍。唐朝末年,秦宗权部队不带米面,把沿途杀死的百姓用盐腌起来,随军携带,作为军粮。
隋朝末年,出现两个好食人之人,就是诸葛昂和高瓒,诸葛昂和高瓒常常相互切磋吃人心得,研究食人方法,力求做到煎炸炒都有,色香味俱全。有一天,高瓒宴请诸葛昂吃饭,就是后世记载的“双子宴”:取一对十来岁的双胞胎为原料,烹熟洒料后,把他们的头、手、脚分别装在盘子里端上,俩人就这么旁若无人的品尝起来;过了几天,诸葛昂回请高瓒食“烤全人”:他把自己的一位爱妾一股脑的塞进大蒸笼里蒸熟,然后把其放在一只大盘子里,当然还得让她摆成盘腿打坐的姿势摆好造型,为了美观,又在她脸上重新涂上胭脂,然后身上洒上食盐、味精、八角等调味品。当仆人们端上,不,是抬上大盘子后,诸葛昂就亲手撕下她大腿上的肉给高瓒吃,高瓒吃的是连声称赞,诸葛昂自己也没闲着,早就瞄上了乳房上的肥肉,俩人这次吃的油光满面,风卷残云,在留下一堆骨头后意犹未尽的尽欢而散。
到了唐朝。“武后时,杭州临安尉薛震,好食人肉。有债主及奴诣临安,止於客舍,饮之醉,并杀之,水银和煎。”“唐张茂昭为节镇,频吃人肉,及除统军到京,班中有人问曰:闻尚书在镇好人肉,虚实?笑曰:人肉腥而且韧,争堪吃?(即使没煮熟,也是争先恐后的吃)。五代时“苌从简,家世屠羊。从简仕至左金吾卫上将军,尝历河阳忠武武宁诸镇好食人肉,所至多潜捕民间小儿以食之。”唐朝末年,秦宗权部队不带米面,把沿途杀死的百姓用盐腌起来,随军携带,作为军粮。
北宋时期,北宋大将王彦升喜欢生吃人耳,每次得胜后设宴时,他就用失传已久的分筋错骨手硬扯下俘虏的耳朵,一边咀嚼,一边饮酒。可怜的俘虏们鲜血淋漓,惨叫声不绝于耳,就在这另类的背景音乐下,王大将与宾客神色自若的谈笑风生。又有记载,契丹的东丹王喜欢喝鲜血,他常把小妾身上扎个洞,然后吸食新鲜血液明代初年,长洲人韩雍曾为大将,他经常在开军事会议时命人上大碗饮料,碗里盛的是刚从俘虏脑袋里倒出来的热气腾腾的脑汁。宋初年,有个名叫王继勋的,本是彰德节度使王饶之子、孝明皇后的异父同母弟,因为是皇亲而被朝廷授予要职。后来他因横行不法,获罪被贬,怏怏不乐,产生变态心理,专门以脔割奴婢为乐事。开宝三年,他复官分司两宗,性情越来越残暴,经常强行买得民间少年男女作奴仆,稍不如意,就把他们杀死,烹食其内。仁宗时期,广源州侬智高的母亲阿虎喜爱吃人肉,每顿饭都要杀死一名小儿供她食用。
明太祖朱元璋的孙子朱有熹有活吃人肝、胆的爱好,每天天黑后,就命令手下把外面的行人引诱到府中,供他食用。
元朝时,驻守淮右的官军捕人为食,“以小儿为上,妇女次之,男子又次之”明成化年间,都指挥彭伦把抓获的俘虏绑到高竿上,把他们用乱箭射死后割裂他们的身体,让兵士烹煮而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