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山县三举措约束干部行为 规范救灾款物管理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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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beiww.com/area 2008-07-22 16:45:02 来源:北纬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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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 一是推行纪务公开,让干部知纪。公开上级各项规定,如及时转发了《中共四川省纪委、四川省监察厅关于严肃纪律加强对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督检查的紧急通知》、《抗震救灾款物管理使用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和《四川省救灾捐赠款物管理使用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等文件规定,让干部知晓各项纪律规定。二是制定制度规定,促干部合纪。针对工作中干部带有苗头性的问题,及时制定相应制度性规定,使干部行为符合纪律要求。如针对上岗问题,下发了《关于公休日照常上班的通知》;为推行“四榜一制”,下发了《关于在全县推行“四榜一制”确保救灾款物公正有序发放的紧急通知》;为廉洁救灾,下发了《关于在抗震救灾期间重申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行为有关规定的通知》。针对款物的发放,制定了《抗震救灾资金接收、发放流程图》、《抗震救灾物资收发登记制度》以及《抗震救灾物资保管制度》。三是制定禁止性规定,使干部守纪。针对救灾款物的使用、分配过程中的一些重点环节、重点工作、重点要求,向全县广大党员干部提出“三不要求”,即不吃一样救灾食品,不乱用一顶救灾帐篷,不挪用一分救灾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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